案例九: .1998年6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1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王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100元,由王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王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请依据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案例九: .
1998年6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1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王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100元,由王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王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
请依据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相关考题:
2008年4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艾女士等12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钟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三亚环岛观光4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600元.由钟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三亚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钟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900元.请根据上述的情况回答:(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钟某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06年10月,某市旅游执法部门接到旅游者许先生等18人的投诉,称经王某的介绍于国庆期间参加了H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大理、丽江六日游”旅行团,王某担任该团的全陪;但在云南旅游期间,原定的三星级宾馆实际为一星级,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因此要求H旅行社进行赔偿.经该市旅游执法部门调查,得知H旅行社实为另一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李某与某公司的业务员张某拼凑而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注册等级的无证旅行社,王某为S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请问:(1)许先生等人的要求该如何解决?(2)旅游执法部门应对李某、张某怎样处罚?(3)王某存在哪些过错?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下列合同或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是( )。A、某游乐场和游客约定:“人身伤害,概不负责”B、某旅行社欺诈旅游者王某,使王某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的旅游合同C、张某以胁迫的手段迫使李某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导游员赵某和某商店恶意串通,诱使旅游者购买伪劣产品的买卖合同E、导游员钱某购买旅游者的摄像机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2009年6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1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李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100元,由李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李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请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王某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07年9月28日,王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并交款4900元。同年10月2日,在该旅行社的组织下,王某等25人出发到九寨沟和黄龙旅游。但游览九寨沟后赶赴黄龙时,由于下雨、修路等原因,道路十分难行,且有翻车的可能。导游员考虑到游客的生命安全,在征得车上20名游客的同意(王某等5人反对)后取消了去黄龙的旅游,改游牟尼沟,并报告了旅行社。回来后,王某等5人认为旅行社违约取消黄龙景点,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回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损失。请你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导游员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旅游者的投诉是否成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应如何处理这起纠纷?
2008年4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艾女士等12人的投诉,称经导游员钟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三亚环岛观光4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用2600元,由钟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三亚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二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钟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900元。请根据上述的情况回答: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②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钟某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案例分析 1.王某和张某于2003年离婚,他们的8岁女儿经法院判决由其母张某抚养,由于张某在抚养过程中经常对其女儿进行虐待,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王某于2005年6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但由于未能提供出充分的证据,法院驳回了王某的申请,而他们的女儿也只能在收集到充分证据之前继续忍受母亲的虐待。结合案例谈谈你对法与效率关系的理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