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相关考题:

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要求:(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税额。

某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适用所得税率为33%,2005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33万;2005年度计算纳税所得时的调整额除了包括超过税前列支标准的业务招待费15万元和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两项以外,无其他调整事项,若该企业2005年度所有者权益除因当年实现净利润导致增加外无其他增减事项,2005年末所有者权益为531万元,则该企业2005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为( ).A.11.7% B.12.4 C.14.4 D.19%

甲企业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2005年的含税销售收入为5850万元,销售利润率为2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百分比为70%,假定该企业生产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在当期内采购的,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发生的各项应交税金及附加均于当期以现金形式支付。2006年甲企业预计的含税销售收入为7020万元,预交所得税200万元。要求:(1)计算2005年和2006年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2)计算2005年的进项税额及应交增值税额;(3)计算应交增值税估算率;(4)计算2006年应交增值税额;(5)计算2006年预计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计算2006年预计发生的应交税金及附加。

(2006年考试真题)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要求:(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00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 )万元。A.170B.183.3C.154.8D.180

甲企业2005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4分)要求:(1)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2)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以下公式中,属于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的是()。A.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抵免税额B.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抵免税额C.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抵免税额D.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