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新安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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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 A.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B.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A.6B.7C.8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