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试评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试评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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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对相邻权原则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A:有利生产B:地位平等C:公平合理D:方便生活E:团结互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39、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