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李乙是东方大学法学院大四女学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损失。学校作出决定对二女生予以严重警告,全校通报批评并各罚款200元。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为由,拒绝授予学位。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职权,因此法院应当受理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王甲、李乙是东方大学法学院大四女学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损失。学校作出决定对二女生予以严重警告,全校通报批评并各罚款200元。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为由,拒绝授予学位。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

B.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职权,因此法院应当受理

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销学校的处罚决定

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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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因外出而委托李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王丙。玩耍时,王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李乙承担,张甲负连带责任B.张甲承担,如张甲无力承担,由李乙承担C.张甲承担.因张甲是王丙之母,李乙概不承担D.张甲承担,如李乙有过错,李乙负连带责任

王甲与李乙于2003年5月10日登记结婚。王甲父去世,王甲继承其父3间房。半年后,王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李乙甚为悲痛,引发早产,生下一婴儿,因不足月,两天后死亡,李乙接连遭遇打击,一时心灰意冷,遂自杀身亡。李乙死后,王甲之弟弟王二甲与李乙之母亲何爱乙为李乙办理了后事,对于王甲留下的三间房,二人均提出应由其个人继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A.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B.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C.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继承权,因为王甲之弟是王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D.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李乙之母继承,因王甲死亡后,该三间房一半归李乙,一半由李乙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乙继承,李乙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入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甲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甲如及时行动可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乙,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甲构成失火罪C.甲构成放火罪D.甲不构成犯罪

暑假期间,小学生王某和李某相约在学校打篮球。在争抢过程中,王某不慎将李某撞倒在地上,导致李某小腿骨折。对于李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是( )。 A.王某的监护人 B.学校C.李某的监护人 D.王某本人

暑假期间小学生王某和李某相约在学校打篮球。在争抢过程中,王某不慎将李某撞倒在地上,导致李某小腿骨折。对于李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是( )。A、王某B、李某监护人C、王某监护人D、学校

失火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王某为表现自己的英勇行为,将造纸厂内一造纸原料草垛点燃后再去救火。但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王某虽奋力扑救,但仍造成损失20余万元,自己也被烧伤。王某的行为是A.放火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

案例:王某是四川省某高校外语系二年级的本科生。2006年下旬某晚,王某在学校宿舍私自用电炉煮饭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损毁。其行为严重违反学校关于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电器的规定,故受到记大过处分,同时学校行政科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王某认为学校行政科不是行政机关,无权罚款,要求退还100元罚款,但校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