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8月26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50000元(不含增值税),代垫运杂费1500元,于当日确认收入。现金折扣条件是10天内付款给予货款不含增值税2%的折扣。买方于8月30日付款,于9月12 日因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退回该批商品,支付运杂费1600元。双方协议,往返运杂费由销货方负担,应收账款按总价法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下列4~6题的正确答案。 1.8月26日确认收入时,应作会计分录(总账科目)( )。 A.借:应收账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8500 银行存款 1500 B.借:应收账款 5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9000 应交税费8500 银行存款 1500 C.借:应收账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500 银行存款 1500 D.借:应收账款 59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8500 银行存款 15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8月26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50000元(不含增值税),代垫运杂费1500元,于当日确认收入。现金折扣条件是10天内付款给予货款不含增值税2%的折扣。买方于8月30日付款,于9月12 日因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退回该批商品,支付运杂费1600元。双方协议,往返运杂费由销货方负担,应收账款按总价法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下列4~6题的正确答案。 1.8月26日确认收入时,应作会计分录(总账科目)( )。 A.借:应收账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8500 银行存款 1500 B.借:应收账款 5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9000 应交税费8500 银行存款 1500 C.借:应收账款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500 银行存款 1500 D.借:应收账款 59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8500 银行存款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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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在2005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7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04年度因此而确认的财务费用为( )元。A.100000B.125000C.150000D.200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6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500件,单位售价6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生产成本480元,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商品赊销期为1个月,3个月内乙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乙公司开具红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还相应的货款。甲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可以合理地估计退货率为10%。退货期满后,乙公司实际退回商品60件,则甲公司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冲减( )。A.主营业务收入36000元B.主营业务成本4800元C.预计负债7200元。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12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在2005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7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04年度因此而确认的财务费用为()元。A.100000B.125000C.150000D.200000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9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可以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9月11日付清货款。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17B.90C.105.3D.103.19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1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在总价法下,假定甲公司8月13日收到这笔销售的款项(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114660元B.105300元C.103500元D.103194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在2005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7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04年度因此而确认的财务费用为( )元。  A、100000           B、125000  C、150000            D、200000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5月对外赊销商品一批,售价3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予客户的商业折扣为10%。同时长江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长江公司销售商品时代垫运杂费1000元,则长江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元。 A.33544 B.32000 C.28800 D.3616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1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在总价法下,假定甲公司8月13日收到这笔销售的款项(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114660元B.105300元C.103500元D.103194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7年7月20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一批,该商品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万元。购销双方约定商业折扣条件为10%,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购货方于2017年8月6日支付全部款项,甲公司销商品时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 A.1 044 000元 B.1 031 940元 C.1 000 000元 D.1 170 00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5年7月销售50台冰箱,每台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6000元,每台销售成本为45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回收50台旧冰箱,每台不含增值税回收价格为400元,回购商品考虑增值税;款项均未收付。则甲公司上述业务对2015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元A.55000B.14000C.75000D.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