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合,离家出走到外省以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四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八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多选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合,离家出走到外省以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四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八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

B

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

C

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

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参考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效力问题。郑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屋四间应首先进行共有财产分割,两间为张某的个人财产,两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当然为继承人,其7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并未出生,故对该两间房屋不享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以继承时确定继承人的,故两间房屋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对于郑某因彩票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郑某实行分别财产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因其与郑某不具有婚姻关系,故不为郑某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虽然一直未嫁,但自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消灭,郑某并未返回撤销宣告死亡,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也不享有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子女,其对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由于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赡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平均分配方式。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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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他与因外伤致嗟叹的王某同住一室。郑某手术顺利,但同室的王某在郑某手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两天后王某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郑某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未洗手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主管医生认为是并发症,并非罕见,且术前以向家属做出了交代,不属于医疗事故。于是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该案例中,属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范围的是A.王某在郑某手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并化脓感染B.郑某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C.医务科对郑某伤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D.郑某与主管医生发生医患纠纷E.以上都是

工商局郑某与个体户王某素有积怨。郑某借行公务之际,以王某销售伪劣商品为由扣押王某营业执照,将其货物查封,查封期间遇到暴雨货物淋湿。王某向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工商局无关,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B.郑某行为是滥用职权,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C.工商局应对王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D.工商局应归还王某的营业执照,解除货物的查封,但对自然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不负担赔偿责任

赵某将私房三间典与郑某,典价5万元。后郑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夏天因雷电起火,房屋被烧毁。该房屋毁损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 A、赵某B、郑某C、陈某与郑某D、赵某与陈某

郑某去世,卢某声称自己是郑某的养子,与郑某远在日本的亲生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证明自己与郑某的养父子关系,卢某提供了以下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卢某与郑某在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收养手续B.邻居甲证明l5年前郑某领回卢某,并供养卢某读书C.护士乙证明郑某生病的2年间,一直是由卢某在床前照料D.中学教师丙证明卢某在该校读书期间的家长会一直由郑某出席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郑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工商局郑某与个体户王某久有积怨,借执行公务之机,以王某销售伪劣商品为由扣押王某营业执照,将其货物查封,查封期间遇暴雨货物淋湿。王某不服,向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工商局应作何处理?( )A.郑某行为是滥用职权,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B.工商局应对王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C.工商局应归还王某的营业执照,解除对货物的查封,但对自然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不负赔偿责任D.郑某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工商局无关,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郑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由某县公安局负责侦查,郑某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负责本案侦查的侦查员王某是自己伤害李某的现场目击者,于是郑某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回避。但王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坚持不回避。后来此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宋某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陈某到饭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件。开庭审理时,郑某以次为理由申请陈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张某的申请。问: (1)、王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谁作出?(3)、郑某申请陈某回避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何在?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郑某与万某原为恋人,后万某提出分手,而与袁某交往。郑某心有不甘。某晚,郑某来到袁某的果园中,持斧头杀死袁某与万某,杀人后郑某又拿走万某的钱包(钱包里有30000余元),逃往外省亲戚家。郑某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绑架罪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A.郑某B.王某C.郑某的父母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 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 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 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 中财产,包括4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 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 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 各得1间B.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3间,其子得1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郑某与个体户王某久有积怨,借执行公务之机,以王某销售伪劣商品为由扣押王某营业执照,将其商品查封,查封期间遇暴雨商品淋湿。王某向某县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郑某滥用职权,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B:工商局应当对王某的损失负责赔偿C:工商局应当归还王某的营业执照,解除对商品的查封,但对自然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失不负责赔偿D:郑某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工商局无关,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负责赔偿

张某(男)与王某(女)结婚6年,因张某长期驻外,后与蒋某(女)同居,生一女,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与蒋某属于非法同居B:张某与蒋某是事实婚姻关系C:这个孩子与王某是拟制血亲的关系D:张某与蒋某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家庭共有财产划分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合,离家出走到外省以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四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八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公安机关调解郑某(17岁)与王某打架案件。由于郑某在本地打工生活,父母在外地,其提出不通知父母到场,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

郑某以特快专递的方式给国外的刘某邮寄**50克,被人发现并举报,后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人员还在郑某住处当场抓获了吸食毒品的朱某,并从郑某住处搜出**150克。经查,朱某因无处吸毒,郑某便多次让朱某到自己家里吸毒。搜出的毒品是郑某用于自己吸食的。郑某的行为构成()。A、非法持有毒品罪B、容留他人吸毒罪C、贩卖毒品罪D、走私毒品罪

楚某与郑某乃邻居,因郑某长期辅导楚某之子奥数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楚某十分过意不去,遂取出一枚家传之珍珠,赠与郑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十分精致。郑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郑某之妻得知后,大骂郑某书呆子,要求郑某他日一定要将珠子也要来。过数日,郑某至楚某家,表明了意思,由于失了匣子,楚某将珠子交其妻保管,恰其妻回娘家,遂言明待其妻回转后,再将珠子送与郑某。后楚某反悔,不愿交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楚某应交付珍珠B、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C、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D、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楚某有权撤销赠与

多选题郑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郑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赔偿医疗费。为此李某向法庭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单据,郑某则指出其已经赔偿过李某的损失,并向法庭提交了其与李某签订的赔偿协议和支付凭据。对李某与郑某提交的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李某与郑某提交的证据是书证B李某与郑某提交的证据是物证C李某提交的证据是本证,郑某提交的证据是反证D李某提交的证据是反证,郑某提交的证据是本证E李某和郑某提交的证据都是本证

不定项题下列有关王某接替郑某担任出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专业技能突出,比郑某更适合在甲公司担任出纳B郑某与王某进行工作交接时,应当由张某负责监交,三人均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C郑某与王某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核对点收D王某接替郑某工作后可以自行另立新账进行会计记录

多选题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2006年真题]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单选题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不定项题下列关于会计人员郑某与王某交接会计工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郑某与王某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核对点收B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监交C移交完毕,郑某与王某以及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D移交完毕,王某可自行另立新账进行会计记录

单选题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转卖给朋友孙某。孙某在未知详情的情况下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A王某B孙某C林某D郑某

多选题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B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C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D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判断题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