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8年真题]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多选题
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8年真题]
A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参考解析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相关考题:

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吨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因为A区为被告住所地B.本案应由B区法院管辖,因为B区为原告住所地C.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因为C区为合同履行地D.本案应由A区、C区法院管辖,由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根据材料,回答第 74~75 题: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第 74 题 原告和被告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A.原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B.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1~5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对光大公司就此事申请复议,并拒不缴纳税款的做法,表述正确的是:( )A.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但是不能拒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B.光大公司无权申请复议C.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有权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D.光大公司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恒大公司今年经营情况良好,实现了较多盈利,公司会计为达到总经理降低利润的要求,将折旧计提的方法由以往年度的平均年限法改按双倍余额递减法,从而减低利润50多万元。恒大公司的会计很好地为企业领导的要求服务,达到了“参与管理”的要求。( )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76.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达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诉讼地位是(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A.诉讼中止B.诉讼终结C.继续审理D.驳回起诉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B.香山公司及其丙市分公司是共同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C.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香山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 香山公司是原告,红叶公司是被告,香山公司的丙市分公司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

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原告和被告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A.原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B.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执行异议理由充分,遂裁定中止执行。乙银行对此裁定不服,欲提起诉讼。关于乙银行拟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丙、丁公司B、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公司,丙、丁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C、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共同被告;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D、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武汉市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在南昌市设立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南昌市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未能按时履约,南昌市人民医院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应以谁为被告()A、伟恒制药有限公司B、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C、伟恒制药有限公司或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D、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和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

多选题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2008年真题]A诉讼中止B诉讼终结C继续审理D驳回起诉

多选题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8年真题]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多选题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

多选题2009年4月8日,恒通公司因无力偿还东大公司的1000万元货款进行债务重组。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恒通公司用普通股400万股偿还债务。假定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该股份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东大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80万的坏账准备。恒通公司于8月5日办妥了增资批准手续,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则下表述正确的有。A债务重组日为2009年4月8日B东大公司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为400万元C恒通公司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500万元D东大公司可以不转计提的坏账准备80万元

单选题2007年1月1日,恒通公司以银行存款500万元取得远大公司80%的股份,恒通公司与远大公司在合并前后均不受同一控制。合并当日远大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2007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2006年度现金股利100万元,2007年度远大公司实现利润200万元。2008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2008年度远大公司实现利润300万元。2009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2007年1月1日,恒通公司对远大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A400万元B500万元C560万元D640万元

单选题2007年1月1日,恒通公司以银行存款500万元取得远大公司80%的股份,恒通公司与远大公司在合并前后均不受同一控制。合并当日远大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2007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2006年度现金股利100万元,2007年度远大公司实现利润200万元。2008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2008年度远大公司实现利润300万元。2009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有关恒通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A恒通公司应按照取得远大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B恒通公司应按照取得远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恒通公司应在远大公司实现净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D恒通公司应在远大公司宣告分配属于投资后实现的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

多选题恒通公司(国有企业)、华大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制企业)和自然人薛某合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对此,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华大公司不能成为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B华大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C恒通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D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恒通公司、华大公司和薛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E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恒通公司一个合伙人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执行异议理由充分,遂裁定中止执行。乙银行对此裁定不服,欲提起诉讼。关于乙银行拟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丙、丁公司B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公司,丙、丁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C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共同被告;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D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单选题2007年1月1日,恒通公司以银行存款500万元取得远大公司80%的股份,恒通公司与远大公司在合并前后均不受同一控制。合并当日远大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2007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2006年度现金股利100万元,2007年度远大公司实现利润200万元。2008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2008年度远大公司实现利润300万元。2009年5月2日,远大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2009年5月2日,恒通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A240万元B160万元C80万元D50万元

问答题恒通公司和东大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8年3月1日,恒通公司与东大公司进行资产交换,恒通公司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专利权同东大公司的原材料、固定资产进行交换,恒通公司持有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400万元,已累计摊销的金额1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260万元;东大公司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30万元,同时,恒通公司支付给东大公司的补价为4万元,恒通公司换入原材料、固定资产仍作为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核算,东大公司换入的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专利权均作为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 要求: (1)判断本题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计算恒通、东大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2)计算恒通、东大公司换入资产的总成本; (3)计算恒通、东大公司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4)编制恒通、东大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金额用万元表示)

不定项题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原告和被告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A原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B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