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在制备分析煤样过程中分取。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在制备分析煤样过程中分取。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说法错误的是()。A、采样器开口尺寸应不小于被采样煤最大粒度为2.5倍。B、当采样基数大于或等于1000t时,采取一个总样;小于1000t时,可采取一个或多个总样。C、全水分煤样在一般分析煤样的制备过程中抽取,制样过程中应避免水分损失。D、发热量按GB/T213测定。
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中规定制备完毕的全水分煤样应储存在不吸水、不透气的密封的容器中,装样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并准确称量,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A、3/4B、1/2C、2/5D、3/5
商品煤样的制样基本顺序为:()。A、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存查煤样→留取分析煤样B、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存查煤样→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分析煤样C、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存查煤样→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分析煤样D、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存查煤样→留取分析煤样
DL/T 520-2007《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中规定:制样时应将采到的煤样于5h内制备出分析用煤样、存查煤样,并将分析煤样及时交给化验室;对于全水分煤样,应尽快制备并立刻送往化验室进行化验。
按GB474-1996煤样的制备方法和GB212-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中规定,一般分析煤样至少应制备出()克,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kg,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kg。A、100;2;0.5B、50;3;1.25C、100;3;1.25D、500;1;0.5
对煤中全水分进行测定时,用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瓶在分析天平上称取煤样10.020g,然后将煤样在鼓风干燥箱105~110℃中干燥2h。冷却至室温后称的重量为9.688g,试求该煤样的全水分测定结果。
判断题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