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制备测定全水分煤样?

怎样制备测定全水分煤样?


相关考题:

B/T211-2007《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中规定测定外在水分时所用煤样粒度为()。A、≤0.2mmB、≤3mmC、&l B/T211-2007《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中规定测定外在水分时所用煤样粒度为()。A、≤0.2mmB、≤3mmC、D、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在制备分析煤样过程中分取。A对B错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A对B错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可在制样过程中分取。A对B错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不可以单独采集。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可以在制样过程中分取。

制样过程中,怎样用九点法取全水分煤样?为什么?

如一批煤的煤样由若干分样组成,则可在各分样的制备过程中分取出全水分煤样直接送化验室化验,或将分取的全水分煤样充分混合后取出该批煤的全水分煤样送化验室化验。

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中规定制备完毕的全水分煤样应储存在不吸水、不透气的密封的容器中,装样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并准确称量,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A、3/4B、1/2C、2/5D、3/5

煤样全水分的测定?

制备完毕的全水分煤样应储存在()的密封容器中,并准确称量,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

集团公司燃料管理规定,全水分煤样既可单独采取,也可在共用煤样制备过程中分取。含水量较高的煤种可单独取样,煤堆和船舶可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

商品煤样的制样基本顺序为:()。A、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存查煤样→留取分析煤样B、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存查煤样→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分析煤样C、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存查煤样→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分析煤样D、原始煤样→测定含矸率或限下率→留取月综合煤样(浮煤减灰样)→留取全水分煤样→留取存查煤样→留取分析煤样

按GB474-1996煤样的制备方法和GB212-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中规定,一般分析煤样至少应制备出()克,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kg,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kg。A、100;2;0.5B、50;3;1.25C、100;3;1.25D、500;1;0.5

全水分煤样即可单独采取,也可在煤样制备过程中分取。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正确的叙述:()A、测定煤中全水分有通氮干燥法,空气干燥法,微波干燥法,一步法和两步法B、上述方法称取的煤样的粒度均应小于6mmC、煤中全水分是指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D、通氮干燥法适用于烟煤、无烟煤、褐煤以及外在水分高的烟煤、无烟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一般分析煤样至少应制备出(),粒度()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1.25kg,()粒度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2kg。

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在制备分析煤样过程中分取。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可在制样过程中分取。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单独制取。

问答题应怎样制备测定全水分的煤样?

填空题供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可以()采集,也可在煤样制备过程中()

判断题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只可由水分专用煤样制备,不可在共用煤样制备过程中分取()A对B错

判断题抽取全水分煤样后的留样不可以制备一般分析试验煤样()A对B错

判断题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