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涉嫌挪用资金罪。A、职务B、时间C、技术D、专业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涉嫌挪用资金罪。
- A、职务
- B、时间
- C、技术
- D、专业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B.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论处C.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D.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分别按照各自的犯罪性质定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罪定罪处罚。 A.贪污罪B.受贿罪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1)本条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的含义是什么?(2)本条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是什么?(3)某国有银行的会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自己经手管理的存款,该行为如何处理?
《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2)本条规定的特点。(3)本条所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含义。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罪只能由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构成B.除了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单位,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成立本罪C.本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D.本罪的成立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比如利用工作的便利也可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A、三年以上B、五年以上C、十年以上D、十五年以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三年以下B、五年以下C、十年以下D、十五年以下
多选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包括( )。A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B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C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公司所有的D为他人谋取利益
判断题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超过半年未还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