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1999年11月9日凌晨2时,二人到达该商场后,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钱某出来后,二人逃离现场。第二天分赃时,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对钱某、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

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1999年11月9日凌晨2时,二人到达该商场后,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钱某出来后,二人逃离现场。第二天分赃时,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对钱某、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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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为钱某打印一本书稿,钱某借给赵某一本工具书。赵某完成打印任务后,钱某一直没有给赵某支付报酬。钱某借给赵某的书,赵某也没有还给钱某。于是,钱某想用工具书抵 偿应馈给赵某的报酬。请问下列解释中正确的有( )。 A.如果赵某同意,赵某与钱某的债务可以抵销 B.即使赵某同意,二人的债务因种类不同也不能抵销 C.无论赵某是否同意,因为该债务都已到期,如果数量相当也可以抵销 D.如果赵某不同意,赵某与钱某的债务不可以抵销

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下列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是共同实行犯B.甲、乙二人互为片面共犯C.甲、乙二人互为间接正犯D.甲、乙二人不构成盗窃罪共犯

赵、钱、孙、李四人是大学同学,由于琐事经常发生争斗。某日,赵、钱二人纠集社会青年郑、王闯入教室,对孙、李二人进行群殴,致使孙、李二人住院治疗,分别花去医药费1000元、1500元。后孙以赵、钱二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当追加李为共同原告B.法院应当追加郑、王二人为共同被告C.由于孙没有起诉郑、王二人,视为其放弃对郑、王的赔偿请求权,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D.李可以对赵、钱、郑、王四人另行起诉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有()A、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后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二人都应构成盗窃罪、放火罪B、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李仍然构成抢劫罪,共同抢劫数额是3000元C、甲、乙、丙、丁4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甲提供了一辆自行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3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在这起盗窃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预备D、行为人A邀约B一起去教训C,由于B早已对C恨之入骨,欣然答应,且心中暗暗有了杀害C的意思,但未将此意告诉A。第二天,二人共同去C的住处。进入C的房间后,B基于杀人的故意,A本着伤害的故意对C实施暴力,C很快死亡。A构成故意伤害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二人成立共同犯罪,而且都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甲、乙二人是共同实行犯。(  )

赵某与钱某是邻居。一日为琐事争吵以致互殴,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们进行了调解处理。赵某与钱某对医疗费赔偿等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二人均没有履行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因为二人没有履行调解协议,则县公安局应当对二人作出治安处罚B.如果二人履行了调解协议,则县公安局就不应对其作出处罚决定C.二人可以就调解行为申请行政复议D.二人可以就调解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真题)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下列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是共同实行犯B.甲、乙二人互为片面共犯C.甲、乙二人互为间接正犯D.甲、乙二人不构成盗窃罪共犯

某旅馆的工作人员赵某看到住宿旅客张某将包内的危险物品带入旅馆,赵某予以劝阻,但张某未听从赵某的意见,应当()。A、对二人均予以治安管理处罚B、对二人均不予治安管理处罚C、对赵某不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张某以非法携带危险物质予以治安管理处罚D、对二人可以警告处罚

“赵、钱二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本地人”,这一判断等于断定了()。A、赵是本地人B、钱是本地人C、赵是本地人,或者钱是本地人D、赵是本地人,钱也是本地人

以“赵、钱二人中至少有一人参与作案”这个判断为前提,能必然推出()。A、“并不是赵、钱二人均未参与作案”B、“钱参与作案,但赵并未参与作案”C、“只要赵参与作案,钱就未参与作案”D、“如果钱未参与作案,赵就参与作案”E、“只有赵参与作案,钱才未参与作案”

简要案情:某日,钱某、高某夫妇二人将社会上游荡的李、赵两名辍学高中生带到家中,问其是否想发财,李、赵均表示同意。尔后,钱某、高某夫妻二人向李某、赵某现场演示了偷窃技巧。次日,李某、赵某来到某一商场欲行窃,因胆小未实施。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了钱某、高某二人。后钱某、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民警王某对钱某、高某住处执行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开具搜查证,并将停放在钱某家后院内的一辆本田牌轿车开回单位(为高某姐姐所有,因探望与高某同住的父母暂放在高某家),后因单位车辆紧张,此车一直公用。王某搜查回单位后,立即制作扣押物品清单。钱某夫妇被拘留后,由男侦查员对钱某、高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后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及扣押清单上签字,被拒绝后即结束搜查工作全过程。钱某、高某对李、赵的行为是否构成何罪?说明理由?

严某(男,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订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应()处理。A、不成立共同犯罪,由李某独自承担刑事责任B、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严某独自承担刑事责任C、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李某为主犯D、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严某为主犯

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得手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指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得价值6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了一把火后逃出。本案中,关于李某、张某二人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A、李某、张某二人只构成盗窃罪的共犯B、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和放火罪的共犯C、张某未实施放火行为,应由李某一人单独承担放火的刑事责任D、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此外李某构成放火罪,张某构成失火罪

简要案情:某日,钱某、高某夫妇二人将社会上游荡的李、赵两名辍学高中生带到家中,问其是否想发财,李、赵均表示同意。尔后,钱某、高某夫妻二人向李某、赵某现场演示了偷窃技巧。次日,李某、赵某来到某一商场欲行窃,因胆小未实施。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了钱某、高某二人。后钱某、高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民警王某对钱某、高某住处执行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开具搜查证,并将停放在钱某家后院内的一辆本田牌轿车开回单位(为高某姐姐所有,因探望与高某同住的父母暂放在高某家),后因单位车辆紧张,此车一直公用。王某搜查回单位后,立即制作扣押物品清单。钱某夫妇被拘留后,由男侦查员对钱某、高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后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及扣押清单上签字,被拒绝后即结束搜查工作全过程。侦查人员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张某,男,34岁。王某,女,30岁。张、王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张某教唆王某卖淫“挣钱”。不久,张某给王某介绍了一名男子,三人到一树林里,由张放风,王某与该男子发生了两性关系。事后,男子给王某50元钱。后来,张某又给王某介绍了一个姓李的男子。张某在一宾馆开了302号房间,李某给了王某100元钱,李、王二人到到302号房间发生两性关系。此时,公安机关正在对该宾馆进行日常治安检查,宾馆服务员赵某打电话到302号房间告诉李、王二人公安机关正在检查,让二人赶紧离开,但未来得及走掉便被民警当场查获。该案中张某、王某、李某、赵某的行为分别如何认定?

2006年5月,女青年张某与刘某至某百货商场化妆品自选柜台选购化妆品。两人在此挑选、试用化妆品约20分钟,终因未曾选中合适的化妆品而离开商场。二人走到店门口时,化妆品自选柜台的营业员和一位保安人员追了上来,指控二人偷了化妆品柜台陈列的货物,二人坚决否认,双方相持不下,这时,另一位商场保安人员上来对张、刘二人说:“请你们到商场保卫科把事情说清楚。”到保卫科后,商场保安人员要求检查刘、张二人随身所带的皮包,遭到二人的拒绝。保安人员对刘、张说:“如果你们确实没有偷窃商场的货物,就应该接受我们的检查来证明你们的清白。”迫于无奈,刘、张二人交出了自己的皮包。经检查,未发现任何商场的化妆品。此后,保安人员进一步提出要对二人搜身检查并立即找来两位女营业员对刘、张二人强行进行搜身检查,仍然没有找到任何商场的东西。事后,刘、张二人愤然离开了这家百货商场。2006年6月1日,刘、张二人以该百货商场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为由提出诉讼,要求该商场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法院应支持刘、张的诉讼吗?为什么?

钱、赵二人共谋去某超市行窃,2011年11月9日凌晨2时,二人到达该超市后,赵某留在超市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超市内的服装。钱某出来后,二人逃离现场。第二天分赃时,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钱、赵二人构成共同盗窃犯罪B、钱某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C、赵某没有放火的故意和行为,不能构成放火罪D、钱某放火行为是盗窃后的行为,不能构成另外的犯罪

赵某与钱某系夫妻,二人带儿子钱小某(系钱某与前夫孙某所生,现与生母钱某及继父赵某共同生活)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现在有赵某的哥哥赵大某,钱某的弟弟孙大某以及钱小某的亲生父亲孙某主张继承遗产,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推定钱小某先于赵某与钱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赵某的哥哥赵大某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D、以上死者的遗产终归将都归孙某

严某(男,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应该如何处理()A、不成立共同犯罪,由李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B、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严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C、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李某为主犯。D、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严某为主犯。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有( )A、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后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二人都应构成盗窃罪、放火罪B、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李不构成抢劫罪C、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D、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杀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而属于间接正犯

多选题2008年2月起,赵某与钱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2008年10月赵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9年3月案发后,赵某主动交代曾在199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赵某和钱某刑事责任时,对赵某和钱某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数额认定错误的有:()A赵某盗窃合计31800元,钱某合计盗窃25000元B赵某盗窃合计30000元,钱某合计盗窃25000元C赵某盗窃合计14000元,钱某合计盗窃9000元D赵某盗窃合计11300元,钱某合计盗窃4500元

问答题钱某是英籍华人,2002年3月来我国考察学习期间,经亲友介绍与赵某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仅来往了几次.因钱某急于回国,二人仓促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脾气不相投,情趣差异很大,经常吵架,建立不起夫妻感情。2∞2年7月,赵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请问:(1)赵某应向何地法院起诉与钱某离婚?  (2)该案如何处理为宜?

多选题赵某与钱某系夫妻,二人带儿子钱小某(系钱某与前夫孙某所生,现与生母钱某及继父赵某共同生活)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现在有赵某的哥哥赵大某,钱某的弟弟孙大某以及钱小某的亲生父亲孙某主张继承遗产,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推定钱小某先于赵某与钱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赵某的哥哥赵大某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D以上死者的遗产终归将都归孙某

多选题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多选题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多选题以“赵、钱二人中至少有一人参与作案”这个判断为前提,能必然推出()。A“并不是赵、钱二人均未参与作案”B“钱参与作案,但赵并未参与作案”C“只要赵参与作案,钱就未参与作案”D“如果钱未参与作案,赵就参与作案”E“只有赵参与作案,钱才未参与作案”

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有( )A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后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二人都应构成盗窃罪、放火罪B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李不构成抢劫罪C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D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杀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而属于间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