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电子设备生产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2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06年教材中取消了法定公益金)。甲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5年3月31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4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于2005年4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编制的2004年度"利润表"的"本年实际数"栏有关金额如下:利润表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4年度 单位:万元项 目 本年实际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84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20 二、主营业务利润 2880 加:其他业务利润 120 减:营业费用 160 管理费用 240 财务费用 50 三、营业利润 2550 加:投资收益 100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入 60 减:营业外支出 2lO 四、利润总额 2500 减:所得税 825 五、净利润 1675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份在对甲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中发现如下交易或事项,并假定以下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均具有重要性。(1)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经董事会批准,该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了变更。甲公司将该项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该变更使得甲公司2004年提取的坏账准备较按原比例计提减少了l08万元。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35万元。与此项变更有关的资料为:账龄 应收账款金额 变更前计提坏账比例 变更后计提坏账比例 1年以内 1400 5% O 1~2年 320 10% 5% 2~3年 30 30% 10% 3~4年 50 50% 30% 4~5年 20 80% 50% 5年以上 8 100%
甲公司为电子设备生产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2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06年教材中取消了法定公益金)。甲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5年3月31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4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于2005年4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编制的2004年度"利润表"的"本年实际数"栏有关金额如下:
利润表
编制单位:甲公司 2004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实际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84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20 二、主营业务利润 2880 加:其他业务利润 120 减:营业费用 160 管理费用 240 财务费用 50 三、营业利润 2550 加:投资收益 100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入 60 减:营业外支出 2lO 四、利润总额 2500 减:所得税 825 五、净利润 1675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份在对甲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中发现如下交易或事项,并假定以下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均具有重要性。
(1)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经董事会批准,该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了变更。甲公司将该项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该变更使得甲公司2004年提取的坏账准备较按原比例计提减少了l08万元。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35万元。与此项变更有关的资料为:
账龄 应收账款金额 变更前计提坏账比例 变更后计提坏账比例 1年以内 1400 5% O 1~2年 320 10% 5% 2~3年 30 30% 10% 3~4年 50 50% 30% 4~5年 20 80% 50% 5年以上 8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