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品,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判断对错
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品,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判断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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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承包一商店,按承包合同规定,其只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余经营成果归王某自己所有,则王某所得应按( )项目征税。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个体工商产生产、经营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2004年5月,刘某与A村签订了耕地承包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证件。合同约定刘某承包刘家坟地块6.5亩,承包期为30年。同年9月刘某又与宋某签订了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某将其承包刘家坟地块中的耕地部分(4.6亩)土地经营权以每亩0.5万元有偿转让给宋某所有,并由宋某承担每年向A村交纳土地承包费用,期限为28年。合同签订后,宋某一次性给付刘某转让费2.53万元。后来,宋某每年按时向村委会交纳土地承包费,村委会均开具了专用收款收据。问:刘某与宋某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
李某于2018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400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2019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1)甲公司会计利润667.5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40万元。(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300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50万元可以弥补。(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2800元、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另外王某2019年2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5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9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元。A. 64630B. 93360C. 111670D. 132670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仍为甲企业,李某约定每年上缴甲企业承包费10万元,剩余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方案二: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每年向甲企业支付10万元的承包费以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问题: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经营,并说明理由。【答案及解析】方案一:首先,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被承包的企业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方案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承包人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方案一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方案二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更节税,李某应选择方案二经营。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报酬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缴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B.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王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王某承包收入20万元,王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张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张某工资5000元,同时张某每年要上交承包费6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B.王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张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D.张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仍为甲企业,李某约定每年上缴甲企业承包费10万元,剩余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方案二: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每年向甲企业支付10万元的承包费以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问题: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经营,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