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以下的重量。 A、0.1mgB、0.3mgC、0.5mgD、0.7mg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A.0.01 mgB.0.03 mgC.0.1 mgD.0.3 mgE.0.5 mg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A、<0.01 mgB、<0.03 mgC、<0.1 mgD、≤0.3 mgE、<0.5 mg
《中国药典》凡例中的“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的重量。A0.3mg以下B0.3mg以上C0.2mg以下D0.2mg以上E0.1mg以上
《中国药典》二部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以下的重量。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A.0.01mgB.0.03mgC.0.1mgD.0.3mgE.0.5mg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以下的重量。A.0.01mgB.0.1mgC.0.2mgD.0.3mg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A.0.01mg以下B.0.03mg以下C.0.1mg以下D.0.3mg以下E.0.5mg以下
【单选题】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mg以下的重量A.0.1B.0.15C.0.2D.0.3E.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