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A、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B、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C、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A、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B、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C、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相关考题: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参考答案:错误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A.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B.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C.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不包括( )A.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B.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C.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A.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B.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C.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以下哪项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 )A.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B.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C.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以下哪项属于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 )A.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B.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C.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中央巡视组的巡视范围?( )。A.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C.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A、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B、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C、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D、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