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 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B.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C.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D.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
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
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B.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
C.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D.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
相关考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某县公安局认定王某殴打孙某致轻微伤,决定对王某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孙某辨认错误,不是王某而是刘某殴打了孙某,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刘某欲起诉B.甲、乙为邻居,甲向当地规划部门申请建房,获得许可,但乙认为甲建房之后将影响其房屋的采光权,乙欲起诉C.甲把乙打伤,乙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县公安机关作出对甲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甲认为处罚过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复议,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乙欲起诉D.张的自行车被盗,怀疑是李所为,遂举报,某县公安局对李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后来发现错误,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张不服,欲起诉
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 )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B.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C.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A、区环保局吊销了某公司的营业执照,某公司以区环保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区工商局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县国税局查封了甲公司,致使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甲公司以县国税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乙公司应作为第三人参见诉讼C、张某等10人群殴,县公安局对该10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张某起诉,其他9人未起诉,法院应当通知该9人作为第三人案件诉讼D、甲乙二人斗殴,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甲作出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下列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有______。A.甲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行使了乙机关的职权处罚了某公民,甲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乙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甲行政机关吊销乙企业的营业执照,致使乙企业与公民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该企业以甲行政机关C 行政机关就同一违法事实处罚了两个以上的共同违法人。其中一人对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未起诉的其他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甲乙二人斗殴,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给甲以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E.张某与李某因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发生纠纷。某地管理部门作出裁决.裁定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张某。李某不服提起行政提起行政诉讼.张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乙、丙三友人一同在某餐厅就餐。由于餐品质量与餐厅经理郭某产生纠纷。纠纷过程中,将餐厅经理郭某打伤。区公安局将甲拘留10日,乙拘留5日。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该案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通知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法院应当通知郭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若甲不服向市公安局复议的,市公安局应当通知郭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甲和乙发生口角,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甲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乙认为该处罚过轻,则本案中( )。A.甲具有原告资格,乙不具有B.甲乙均可起诉,但只有甲有权申请行政复议C.倘若甲起诉,则乙只能作为第三人D.倘若甲起诉,乙可以作为第三人,也可以另行起诉E.在本案中,甲乙两人的权利完全相同
甲和乙共同殴打丙,县公安局对甲乙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甲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院应当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受到的处分过轻,可以在判决中加重对甲的处罚C.此案由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D.法院应当追加乙为共同原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甲因为殴打乙而被县公安局处罚,乙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有关本案当事人的确定正确的是A.县公安局是被告,甲是行政诉讼第三人B.县公安局和甲是共同被告C.甲和乙都是原告D.甲是被告,县公安局是行政诉讼第三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甲因为殴打乙而被县公安局处罚,乙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有关本案当事人的确定正确的是A.县公安局和甲是共同被告B.县公安局是被告,甲是行政诉讼第三人C.甲和乙都是原告D.甲是被告,县公安局是行政诉讼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