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可的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某些早已存在的习惯、判例等以法的效力。()
国家认可的教育法是指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某些早已存在的习惯、判例等以法的效力。()
相关考题:
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下列关于我国教育法的渊源说法错误的是()。 A.判例也是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之一。B.各种表现形式的教育法,是由不同性质、不同地位的国家机关制定的C.以成为法为主要形式。D.宪法作为教育法的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认可”是法律产生的方式之一,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认可”?( )A.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法律规范B.赋予已存在的一些习惯、经验、道德、宗教、习俗等一般社会规则以法律效力C.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某些国际法规范以法律效力D.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作出概括产生规则或原则,并赋予其法律效力
【单选题】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是()A.认可B.颁布C.制定D.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