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对()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A.行为性质 B.对方当事人C.标的物的规格 D.行为动机
行为人对()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A.行为性质 B.对方当事人
C.标的物的规格 D.行为动机
A.行为性质 B.对方当事人
C.标的物的规格 D.行为动机
参考解析
解析:【详解】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基于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民事行为,其误解的对象不包括动机。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基于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民事行为,其误解的对象不包括动机。
相关考题:
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有()。A:限制民事行为人实施的单方行为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C: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民通意见》对重大误解的解释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质、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为重大误解,重大误解行为的要件不包括( )。A.须有错误认识B.须错误性质严重C.须当事人不了解错误D.须当事人属有意犯了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中,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的有()。A: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B:对标的物数量的误解C:对标的物规格的误解D:对行为性质的误解E: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属于()。A、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B、恶意通谋的民事行为C、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多选题下列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有( )。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