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住在某小区五楼。六楼的邻居王先生"五?一"期间外出旅行。5月3日,李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而且墙壁也出现渗水,意识到六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她向管理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却称:六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眼看情况越来越严重。非常着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小姐只能求助于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物业管理公司强行进入六楼房间,解决了六楼漏水的问题。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五楼的李小姐责怪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不及时,造成她家受到财产损失,六楼的王先生则埋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他的许可擅自进入他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请问在上述案例中,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夹缝"状况是如何造成的?由于强行进入王先生家。给其造成的损失谁承担?给出你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善后处理方面的意见。(1)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确实无权强行进入业主房屋,但如发生危急情况,为维护更大的利益或防止损失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本案中,王先生家的漏水事实已经存在,也造成了李小姐家的财产损失,为了避免李小姐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撬门或其他方法进入王先生家,解决漏水问题,这是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的。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与王先生取得联系,告知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在有权利也有能力控制危险、减少损失的情况下,消极不作为,是造成"夹缝"状况的主要原因。(2)根据《民法通则》等的相关规定,如果六楼漏水是人为原因导致,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果是自然原因导致,则李小姐作为紧急避险行为的受益人,应当对王先生的损失适当赔偿。(3)在善后处理上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注意的是:①应当尽可能及时地把实际情况通知王先生;②最好在有见证人(此案的派出所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进入王先生家并通过图片资料加以记录;③进入王先生家后要注意加强对其家庭财产的保管,避免财产损失。

李小姐住在某小区五楼。六楼的邻居王先生"五?一"期间外出旅行。5月3日,李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而且墙壁也出现渗水,意识到六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她向管理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却称:六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眼看情况越来越严重。非常着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小姐只能求助于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物业管理公司强行进入六楼房间,解决了六楼漏水的问题。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五楼的李小姐责怪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不及时,造成她家受到财产损失,六楼的王先生则埋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他的许可擅自进入他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请问在上述案例中,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夹缝"状况是如何造成的?由于强行进入王先生家。给其造成的损失谁承担?给出你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善后处理方面的意见。

(1)在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确实无权强行进入业主房屋,但如发生危急情况,为维护更大的利益或防止损失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本案中,王先生家的漏水事实已经存在,也造成了李小姐家的财产损失,为了避免李小姐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撬门或其他方法进入王先生家,解决漏水问题,这是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的。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与王先生取得联系,告知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在有权利也有能力控制危险、减少损失的情况下,消极不作为,是造成"夹缝"状况的主要原因。(2)根据《民法通则》等的相关规定,如果六楼漏水是人为原因导致,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果是自然原因导致,则李小姐作为紧急避险行为的受益人,应当对王先生的损失适当赔偿。(3)在善后处理上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注意的是:①应当尽可能及时地把实际情况通知王先生;②最好在有见证人(此案的派出所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进入王先生家并通过图片资料加以记录;③进入王先生家后要注意加强对其家庭财产的保管,避免财产损失。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l997年购买此房。进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进住在后,进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应当支持乙的请求,因甲侵犯了其相邻权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李小姐住在某小区五楼,六楼的邻居王先生"五一"期间外出旅行。5月3日,李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而且墙壁也出现渗水,意识到六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她向管理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却称:六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眼看情况越来越严重,非常着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小姐只能求助于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物业管理公司强行进入六楼房间,解决了六楼漏水的问题。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五楼的李小姐责怪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不及时,造成她家受到财产损失,六楼的王先生则埋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他的许可擅自进入他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请问:(1)在上述案例中,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夹缝"状况是如何造成的?(2)由于强行进入王先生家,给其造成的损失谁承担?(3)给出你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善后处理方面的意见。

某小区入住已五年,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A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业主委员会试图通过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一直未能顺利进行,A物业管理公司仍按照原合同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业主王先生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缴付A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费。A物业管理公司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将王先生告到法院。请问你认为A物业管理公司能胜诉吗?为什么?能胜诉,应判决王先生偿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合同的期限虽然已经届满,但业主委员会没有选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订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A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以原合同的标准对小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王先生作为该小区的业主,实际享受A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未提出异议,理应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

2018年1月20日20时许,某北方城市一派出所接群众李某报警求助,称家里煤气泄露,室内有一婴儿,有生命危险。民警小赵和小王赶到现场,发现李某家住小区六楼,正和邻居们焦急地等在门外,李某告诉民警,自己在家做饭照顾孩子,出门倒垃圾未带钥匙,被反锁在门外,现家中煤气灶上锅中正煮着饭。根据此情形,民警首先应该采取的措施是:A.立即从邻居家阳台翻至李某家开门B.立即通知开锁公司前来开门C.设法将李某家窗户玻璃打碎,保持房间通风D.立即通知物管关闭李某家煤气阀门

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16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赵某在上述承租房屋的过程中,不应忽略的重要环节有(  )。A、审查张小姐的合法身份证明B、审查李小姐的合法身份证明C、审查该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D、租房合同的备案手续

共用题干张小姐与同事李小姐合住在公司分配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内,此住房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住房福利,不收取租金;水电等费用由张小姐、李小姐共同负担。2008年2月公司暂调李小姐去省外的分公司工作,于是张小姐1人住在这套公寓内。同年5月,张小姐将李小姐的房间租给了赵某,并就租金、租规、解除租约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赵某预付了三个月房租后,住进了李小姐的房间。下列关于该租房事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租房协议无效B:张小姐收取的房租应归李小姐所有C:如张小姐所在公司事后认可该租房协议,则该租房协议有效D:李小姐房间的私人物品出现丢失,李小姐可以要求张小姐承担责任

漂流图书存放在()A、南区201室B、北区六楼C、南区大厅D、北区中央大厅

人大复印资料存放在()A、南区307室B、北区六楼C、南区401室D、南区304室

中碎系统非联锁开车时的先后次序:()、一次对辊、()、()、六楼筛子、()。

F099位置、其介质分别是六楼、低压给水。

旋风除尘器0250位于()A、室内五楼B、室外五楼平台C、室内六楼D、室外四楼平台

油脂泵NBA975位于(),用来润滑煤锁部分。A、室内五楼B、室内六楼C、室内七楼D、九楼

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入住在后,人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惰洗器安装在六楼是为了防爆板发生爆炸时,减小危害程度,防止对人员伤害

FC003位于室内()A、三楼气化剂室B、四楼C、五楼D、六楼

聪聪从一楼走到六楼,每走一楼要3分钟,他要到6楼,共要花()分钟。

公安机关在侦查朱某放火案过程中,为查清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真伪情况,侦查人员准备进行侦查实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进行B、通过实验,确定朱某能否通过点燃六楼书籍,引发房屋着火C、通过实验,确定朱某能否从六楼天窗钻入室内

公安机关在侦查朱某放火案过程中,为查清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真伪情况,侦查人员准备进行侦查实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进行B、通过实验,确定朱某能否通过点燃六楼室内的书籍,引发房屋着火C、通过实验,确定朱某能否顺着外墙下水管道爬上六楼D、通过实验,确定朱某能否从六楼的天窗钻入室内

单选题男:哪里有电影院?女:这一层没有,您得上六楼。男:六楼?六楼不是卖衣服的吗?女:对,电影院也在六楼,电梯旁边。问:男的在找什么?A电梯B电影院C衣服D超市

问答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于2003年8月开始入住,2005年5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2005年8月1日零时生效。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2005年8月1日前办理完成物业交接验收手续。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 2006年8月15日,顶层的20户业主发现房间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之后,乙物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在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配合物业交接查验的情况下,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问答题王先生居住在某带有电梯的小区内。一天,王先生深夜回家,在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王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王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就要对业主人身、财产受到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几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保护业主安全的义务。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此向王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请问王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于2003年8月开始人住,2005年5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2005年8月1日零时生效。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2005年8月1日前办理完成物业交接验收手续。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2006年8月15日,顶层的20户业主发现房间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之后,乙物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在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配合物业交接查验的情况下,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单选题(  )有“南塔北台中古城,六楼骑街天下名”的美誉。A榆林B汉中C商洛D安康

问答题李小姐住在某小区五楼。六楼的邻居王先生"五·一"期间外出旅行。5月3日,李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而且墙壁也出现渗水,意识到六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她向管理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却称:六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眼看情况越来越严重。非常着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小姐只能求助于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物业管理公司强行进入六楼房间,解决了六楼漏水的问题。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五楼的李小姐责怪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不及时,造成她家受到财产损失,六楼的王先生则埋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他的许可擅自进入他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请问在上述案例中,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夹缝"状况是如何造成的?

问答题李小姐住在某小区五楼。六楼的邻居王先生"五·一"期间外出旅行。5月3日,李小姐发现天花板开始滴水,而且墙壁也出现渗水,意识到六楼邻居家可能漏水了。她向管理该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却称:六楼住户不在家,不能入室检修。眼看情况越来越严重。非常着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小姐只能求助于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物业管理公司强行进入六楼房间,解决了六楼漏水的问题。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五楼的李小姐责怪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不及时,造成她家受到财产损失,六楼的王先生则埋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他的许可擅自进入他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夹在中间,显得左右为难。由于强行进入王先生家。给其造成的损失谁承担?给出你对物业管理公司在善后处理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