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B.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C.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查D.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B.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
C.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D.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54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8条第1款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相关考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 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2017年5月15日之前,钟阳向林剑返还借款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该协议有林剑、钟阳的签字,盖有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和三位调解员的签名。钟阳未按时履行该调解协议,林剑拟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以调解委员会为被告B.应以钟阳为被告C.应以调解委员会和钟阳为共同被告D.应以钟阳为被告,调解委员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但由于经营失误,合伙企业严重亏损20万元,合伙企 业以全部财产清偿后,还剩余8万元难以清偿。因乙 丙无力清偿,故债权人向甲追偿了全部的8万元的债 务。现甲欲主张其他合伙人分担该债务,下列有关该 亏损分担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B.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C.合伙人如果协商不成的,无法确定出资比例, 则由合伙人平均分担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 损,但该约定仅具有内部效力

某县工商局吊销米达公司的营业执照。米达公司不服起诉。因县工商局未提交该吊销决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一审法院判其败诉。县工商局不服上诉,并提交了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某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作为其吊销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该《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法院不得拒绝适用,须作为吊销执照合法的依据B:该《条例》尽管是地方性法规,但它不得单独作为吊销执照的依据C:法院应认可该《条例》关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效力,并据此撤销一审判决D:法院不应把该《条例》作为撤销一审判决的依据,应全面审查本案,若没有其他证据及规范性文件证明吊销执照合法,应维持一审判决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A.询问证人 B.引渡C.搜查 D.扣押

共用题干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请回答第94~96题。关于该《工作纪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制定程序违法B、有关婚恋的规定违法C、依据该规定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D、该公司执行该规定给王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1年)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马克思曾说:“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是经济关系的反映,是由立法者的意志决定的B.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就表明为经济活动服务是法的唯一功能C.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统治阶级的意志又是由它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制度,以下观点正确的: A.对于一个新成立的政府,需要其他国家的承认方可行使其权力。 B.一个政府如果被另外一个国家所承认,意味着这个政府必须继承其对那个国家的债务;。 C.承认了一个国家的新政府,并不意味着和这个国家的旧政府断绝一切往来关系。 D.如果一国同意另外一个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则构成了对这个国家的默示承认。

梁某从某地购买了大量食用油,租用由赵某任船长的货船,欲将油运往甲省B市。但乙省A市海关怀疑该船为走私船,将该船连同货物扣押。因赵某无法出示购油的增值税发票,被海关限制人身自由达3天之久。后经协商,赵某依海关要求交纳了40万元押金以后,返回梁某处取增值税发票。待取来后海关却说该发票是假的,拒绝退还40万元押金。此时,船已在海上被扣一月有余。梁某和赵某对海关的扣押行为、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扣押押金的行为均不服,欲起诉。若赵某是甲省8市人,梁某是丙省C市人,且A、B、C三市均为省会市。问题: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理由何在?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张某、王某、高某分别于2010年11月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双方发生了纠纷,张某、王某于2011年5月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 合同无效,要求被告甲公司返还张某、王某各自所交的保证金2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 其他费用1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高某为共同原告, 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当庭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甲 公司分别返还张某、王某、高某保证金各2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各1.5万元。双方均不服 一审判决,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张某、王某、高某 作为上诉人,甲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中,张某、王某、高某认为甲公司 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 元。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甲公司因擅自使用张某、王某、高某的照片,向张某、王某、高某各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判决生效后,甲 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请指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2.如何评价一审判决,并说明理由。3.请指出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4.如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并说 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