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
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
参考解析
解析:《担保法》规定医院、学校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规定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并且,提供保证的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还要就提供保证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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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关于国家机关、公益性质事业单位作为担保主体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B、国家机关作为担保主体为他人提供保证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C、学校不能以教学楼抵押向银行贷款用于校舍建设。D、医院不能为他人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作了较多的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提供保证 D.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可以提供保证 E.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判断题由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