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参考解析
解析:周礼,在具体的礼仪形式上分为五礼,但未规定政治关系的等级,故A项错误。西周时期五刑适用于庶民,也适用于贵族,故B项错误。西周之“礼”具备法的性质,也具有国家强制性,故C项错误。“礼”与“刑”的关系是出礼入刑,故D项正确。
相关考题:
关于西周时期“礼”与“刑”关系的正确论述.是() A、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与“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B、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四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C、“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D、“礼’’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是惩恶已然的制裁E、凡是“礼”所禁止的行为,也必然为“刑”所不容,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人刑”
《汉书?陈宠传》记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西周时期礼已具备法的性质B.礼有等级差别.刑罚在适用上也不平等C.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D.这句话恰当的描述了中国古代的礼刑关系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单选题《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单选题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问答题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