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请问: 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请问: 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相关考题: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6〕374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收到保险纠纷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后、登记立案之前,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应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B、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应填写《立案前(诉前)调解申请书》等并签字确认,或者由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立案前(诉前)调解建议书》、《立案前(诉前)调解确认书》等文件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C、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D、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组织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由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不成的,调解组织应及时函复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查某与劳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签收了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解除B、双方当事人不服调解协议的均可上诉C、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D、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就离婚问题再行起诉

本案中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英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如果新新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伟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收了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调解书。在此情况下,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发生哪些法律效力?( ) A.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消灭B.双方当事人基于该合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消灭 C.该案件的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D.该案诉讼结束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因货物质量问题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合格的货物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本案后,乙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审查仲裁协议,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书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不审查仲裁协议,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张某一日经过一家属楼,被从该楼掉下的酒坛砸伤,张某住院治疗共花去1500元。张某出院后,要求酒坛主人孙某赔偿。孙某不允,张某遂将之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赔偿张某1500元,孙某不服该判决,在收到判决后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经第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法院依此制作了调解书。在送达调解书时,原告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法院只好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本案当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见。 问题:1 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如何分担?2 假设二审法院组成了包括一名陪审员在内的四人的合议庭,是否合法?为什么?3 本案是否适用调解?应遵循什么原则?4 本案中二审法院的送达调解书的方式正确吗?为什么?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 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 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假设某法院受理本案后,金辰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双方有仲裁协议,法院应如何处理?A. 裁定驳回起诉B. 裁定不予受理C. 审查仲裁协议,作出是否受理本案的决定书D. 不审查仲裁协议,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王某和牛某离婚诉讼一案,由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后,进行了长期的细致耐心的调解,直到双方 当事人都达成和好的调解协议后方才结案,并将制作 好的调解书送达双方。王某在法院送达时反悔,不愿 意签字,法院于是进行了留置送达。本案中违反法律 的地方有:( )a.离婚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b.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制作调解书c.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长期细致耐心的调解d.对王某实行留置送达

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B、法院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D、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某因被判入狱,刘某起诉与其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房屋归刘某所有,20万元存款归王某所有,双方婚生子女王晓由王某的妹妹王某某抚养。法院根据该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经双方当事人签收。一个月后,王某的妹妹王某某称其并不知道该调解协议,也不同意抚养哥哥的孩子王晓。请问下列说法中,哪一种是错误 的?( )A.本案中本级人民法院有权对该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B.本案中王某和刘某有权对该调解书中的抚养子女部分申请再审C.本案中王某某不是本案当事人,但仍能以本人名义对该调解书申请救济D.本案中检察院有权对该调解书提起抗诉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修理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 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査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 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 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 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案情简介:A市的左公司和B市的右运输公司在A市签订了左公司长期在B市内的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如果出现纠纷则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油价、养路费上涨的原因,双方就运输价格发生争议。于是,双方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随后,左公司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右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左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法院在不知其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右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 同意解除合同。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 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在二审中,右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左公司支付运输款。二审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问题: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2.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3.原告左公司主张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是否成立?为什么?4.对于右运输公司的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可以如何处理?6.如果二审前双方进行了调解,为了达成和解,右运输公司认定的事实能否作为以后审理的依据?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法院对本案的应如何适用法律?

美国籍人爱默生根据来到中国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女教师田某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爱默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爱默生任教期满,准备回国。爱默生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美国籍教师或委托美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在本案中,爱默生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做法是否正当,为什么?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设备一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卖方所在地,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设备后,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公司先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后,甲公司又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A、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案件积压过多且甲公司自愿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为由,将本案移送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管辖本案对当事人更为便利为由立案,并要求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移送本案C、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裁定不予受理D、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案后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将本案移送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假如本案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答辩期满之前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则关于本案的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由于本案尚未正式进入开庭审理,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B、由于本案尚未正式进入开庭审理,即使作出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如果不服的,还可以就此侵权纠纷再次起诉C、法院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日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且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D、如果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其仍然不属于法院的结案方式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修理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未过C、人民法院应该不予受理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辆自行车,骑用仅3天后,就因自行车质量问题被摔伤,遂在医院住院一周治疗。消费者要求退货并赔偿,被商场拒绝,双方发生争执。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例中,消费者解决争议的途径可以是( )。A、向医院申诉B、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仲裁C、请求有关媒体调解D、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多选题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B法院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C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D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问答题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请问: 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问答题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法院对本案的应如何适用法律?

问答题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问答题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