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原则有哪些?
设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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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 )为赔偿义务机关。A.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B.原赔偿义务机关C.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D.设立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根据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有( )几种处理A、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B、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C、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D、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有()A、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B、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C、设定行政许可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D、设定行政许可要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问答题法律程序设定的原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