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年限时,先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净收益中不应扣除建筑物的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然后再加上土地使用权年限超出建筑物耐用年限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价值的现值。

对于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年限时,先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净收益中不应扣除建筑物的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然后再加上土地使用权年限超出建筑物耐用年限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价值的现值。


相关考题:

实际评估工作需要计算建筑物损耗,若建筑物耐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一致,当( )。A.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损耗B.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按其平均值计算损耗C.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按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加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计算损耗D.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损耗E.土地使用权年限短于建筑物耐用年限时,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损耗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该宗土地出让后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所建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为50年,估价时点为建筑物建成之日,则该建筑物的收益年期为()年。 A.70B.50C.67

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该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于建筑物建成6年后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估价时点为土地出让之日,则该建筑物的收益年期为()年。 A.50B.54C.60

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为40年,该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于建筑物建成10年后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估价时点为建筑物建成之日,则该建筑物的收益年期为()年。 A.50B.30C.40

当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长于或等于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时,应根据()的剩余年限来确定未来收益的年期。 A.建筑物B.土地C.工业用地

在收益法估价中,对于单独土地的估价,是根据()确定收益年限。A、土地的整个使用年限B、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C、建筑物的整个使用年限D、建筑物的整个使用年限

在运用收益法评估建(构)筑物的价值时,下列关于收益期限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A.单纯的建筑物作为评估对象的, 应根据建筑物经济寿命( 不扣减开发建设期) 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期限B. 如果建筑物的经济寿命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 则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 扣减房地产开发建设及装修等期限, 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期限。以该收益期限为基础计算待估房地产的价值C. 不论是单独评估建筑物还是评估土地与建筑物合成体, 收益期限都应该以建筑物的经寿命为准D. 如果建筑物的经济寿命短于土地使用权限, 可先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 扣减房地开发建设及装修等期限, 确定未来可获收益期限; 然后再加上土地使用权年限超出建筑经济寿命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价值的折现值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与建筑物剩余年限一致时, 收益期应为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或者建筑物剩余年限B.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与建筑物剩余年限一致时, 应按照孰短原则确定收益期, 对超过收益期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应给予残留价值考虑C. 如果评估的是承租人的权益价值, 收益期应为剩余租赁期限D. 运用收益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 应当根据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参数,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理确定收益期限E. 如果评估的是承租人的权益价值, 收益期应为租赁期限

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 )计算损耗。A:使用年限B:耐用年限C:设计年限D:折旧年限

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应按(  )计算损耗。 A.建筑物耐用年限 B.建筑物使用年限 C.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到建筑物耐用年限之间的年限 D.土地使用权年限

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 )计算损耗。A.使用年限 B.耐用年限C.设计年限 D.折旧年限

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计算成新率。A:耐用年限B:使用年限C:设计年限D:折旧年限

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应按()计算损耗。A:建筑物耐用年限B:建筑物使用年限C: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到建筑物耐用年限之间的年限D:土地使用权年限

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 )计算损耗。A.建筑物耐用年限 B. 土地使用年限C.尚可使用年限 D.已使用年限

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 )计算损耗。A:建筑物耐用年限B:土地使用年限C:尚可使用年限D:已使用年限

当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小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的经济寿命计算折旧。当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大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折旧。

对于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取收益价格。

应当根据()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期限。A、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B、合同规定的租期C、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年限D、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参数,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某商业楼建筑面积为5000㎡,于2000年9月1日开工,2002年3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该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用年限为60年。业主于2003年3月1日通过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自2003年3月1日起至2043年2月28日止。在2004年3月1日,业主拟以该商业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两年期的抵押贷款,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采用成本法估价,计算该建筑物折旧时,确定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应( )。A、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扣除土地已使用年限计算B、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C、按建筑物耐用年限扣除建筑物已使用年限计算D、按建筑物已使用年限计算

使用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时,关于收益期限的正确理解是()。A、单独评估土地价值,应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可收益年限B、房地合一的评估对象,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大于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应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确定可收益年限C、房地合一的评估对象,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小于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可按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确定房屋的可收益年限D、房地合一的评估对象,使用大于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作为可收益年限的,净收益计算中应适当增加建筑物的未来维修费用

多选题下列关于收益年限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对于单独土地和单独建筑物的价格鉴证,可以按建筑物耐用年限或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B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一的价格鉴证对象,计算净收益时可以扣除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摊销C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一的价格鉴证对象,当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或等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根据土地使用权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D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一的价格鉴证对象,当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E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一的价格鉴证对象,当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可选用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

单选题用收益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列关于确定收益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与建筑物剩余年限不一致,按孰短原则确定B按土地使用剩余年限或建筑物剩余年限确定C评估承租人的权益,收益期为剩余租赁期限D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与建筑物剩余年限不一致,按土地剩余年限确定

多选题价格鉴证中确定建筑物耐用年限与折旧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07年真题]A建筑物耐用年限应从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B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折旧C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折旧D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应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折旧E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晚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应按建筑物己使用年限加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计算折旧

单选题价格鉴证中确定建筑物耐用年限与折旧时,若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应按(  )计算折旧。A土地使用权年限B建筑物耐用年限C土地使用权年限与建筑物耐用年限二者平均值D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

单选题对于单独土地和单独建筑物的价格鉴证,应分别根据土地使用权年限和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得收益的年限,选用对应的有限期的收益法计算公式进行鉴证,净收益中(  )。[2007年真题]A应该扣除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B不应扣除建筑物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C应该扣除建筑物折旧D应该扣除土地取得费摊销

判断题对于建筑物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取收益价格。A对B错

判断题对于建筑物耐用年限短于土地使用年限时,先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确定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选用有限年的收益法计算公式,净收益中不应扣除建筑物的折旧和土地取得费用的摊销;然后再加上土地使用权年限超出建筑物耐用年限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价值的现值。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