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9年3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其部分要点如下: (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 (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 (3)B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用于向A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A将受让的乙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作为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 (5)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100%股份后,将乙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乙公司,甲公司改名为乙公司。 2009年3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A回避表决和一名持股3%的股东C投票反对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C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A持有的甲公司35%的股份,B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12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9年3月23日,B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承诺期限截止日为2009年4月24日。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月1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4月6日,B宣布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股东D于3月30日宣布接受了B发出的收购要约,但因B变更了收购要约的价格,D于4月22日宣布撤销对收购要约的接受。 2009年5月14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C)或者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5月15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 2009年5月18日,C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2009年6月30日,甲公司完成对乙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乙公司的注销手续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张某以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注销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中国证监会未批准B提出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2009年3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其部分要点如下:
(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
(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
(3)B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用于向A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A将受让的乙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作为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
(5)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100%股份后,将乙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乙公司,甲公司改名为乙公司。
2009年3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A回避表决和一名持股3%的股东C投票反对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C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A持有的甲公司35%的股份,B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12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9年3月23日,B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承诺期限截止日为2009年4月24日。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月1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4月6日,B宣布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股东D于3月30日宣布接受了B发出的收购要约,但因B变更了收购要约的价格,D于4月22日宣布撤销对收购要约的接受。
2009年5月14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C)或者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5月15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
2009年5月18日,C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2009年6月30日,甲公司完成对乙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乙公司的注销手续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张某以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注销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中国证监会未批准B提出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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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元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甲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 B.甲参股丁公司,同时甲可以对丁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C.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张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财务负责人且持有乙公司1%股份的李某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A、甲公司的母公司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公司的丙公司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其持有甲公司1%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的规定,若上市公司最近1年亏损且其主营业务已停顿3个月以上,则可以认定其面临严重财务困难。( )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A.甲公司的母公司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A公司的丙公司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持有本公司1%的股份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打算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的有()。A.甲公司的母公司B.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D.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夫,且其表姐夫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
A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4年相应指标的数据如表6-3-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Ⅰ.对甲的收购Ⅱ.对乙的收购Ⅲ.对丙的收购Ⅳ.对丁的收购Ⅴ.对戊的收购A:Ⅱ、ⅢB:Ⅰ、ⅣC:Ⅰ、Ⅲ、ⅣD:Ⅰ、Ⅳ、ⅤE:Ⅲ、Ⅳ、Ⅴ
A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4年相应指标的数据如下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单位:亿元A.对甲的收购B.对乙的收购C.对丙的收购D.对丁的收购E.对戊的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乙互为一致行动人的有()。Ⅰ.甲公司的董事同时担任乙公司的财务总监Ⅱ.甲公司参股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Ⅲ.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伙关系Ⅳ.自然人乙持有甲公司35%股份Ⅴ.张某在甲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乙为张某的妻子的姐夫A、Ⅰ、Ⅱ、ⅢB、Ⅰ、Ⅱ、ⅤC、Ⅰ、Ⅱ、Ⅲ、ⅤD、Ⅰ、Ⅱ、Ⅲ、ⅣE、Ⅰ、Ⅱ、Ⅲ、Ⅳ、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乙为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甲公司的董事,同时担任乙公司的财务负责人Ⅱ.甲公司参股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Ⅲ.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伙关系Ⅳ.自然人乙持有甲公司35%股份Ⅴ.张某在甲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乙为张某的妻子的姐夫A.Ⅰ、Ⅲ、Ⅳ、ⅤB.Ⅰ、Ⅱ、ⅢC.Ⅱ、Ⅳ、ⅤD.Ⅰ、Ⅱ、Ⅲ、Ⅳ、ⅤE.Ⅰ、Ⅱ、Ⅴ
下列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是()。A、甲公司持有未纳入合并报表的丙公司40%股权,拟以6000万对外出售B、甲公司拟向丁公司采购生产经营用原材料,一次性采购6000万C、甲公司以4800万购买乙公司80%股权D、甲公司与张某共同设立某公司,甲公司出资6000万,持有60%股权
甲公司拟收购某上市公司,如无相反证据,下列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有()。Ⅰ.甲公司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中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Ⅱ.银行为甲公司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Ⅲ.甲公司与另一投资者之间存在联营关系Ⅳ.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其兄弟的配偶与甲公司共同投资上市公司A、Ⅱ、ⅢB、Ⅰ、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E、Ⅱ、Ⅲ、Ⅳ
A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4年相应指标的数据如表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2015年9月真题]表2 亿元Ⅰ.对甲的收购Ⅱ.对乙的收购Ⅲ.对丙的收购Ⅳ.对丁的收购Ⅴ.对戊的收购A.Ⅰ、Ⅱ、ⅣB.Ⅲ、ⅣC.Ⅰ、ⅣD.Ⅰ、Ⅳ、Ⅴ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公布后,在A注册会计师获知的以下事项中,需要采取适当措施的有( )。A.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B.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在财务报表公布后得到解决C.甲公司2019年度采用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不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D.甲公司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公布后,出售了占其2019年度合并净利润30%的一家子公司
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公布后,在A注册会计师获知的以下事项中,需要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采取适当措施的有( )。A、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未决诉讼在财务报表公布后得到最终判决B、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C、甲公司2012年度采用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资产)会计核算政策不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D、甲公司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公布后,生产车间发生火灾,造成巨大损失
甲公司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系统、提供软件制作及软件售后服务。因2004-2006年3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股票自2007年5月2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基本停止经营,几乎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和盈利来源。2007年12月1日,B公司受让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A公司所持甲公司股票4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2%,并承诺向甲公司注入核心地产业务。B公司入主甲公司后未能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引发甲公司中小股东严重不满,纷纷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2010年8月12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开展破产重整工作。管理人接手后,制定的重整计划主要内容如下:(1)甲公司法律主体不变,经重整的甲公司仍为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2)甲公司全体出资人让渡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票的35%,一部分用于偿还甲公司债务,剩余部分存放管理人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并在后续资产重组活动中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3)债权人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方案获得一定比例清偿,普通债权未获清偿的部分,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4)甲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2012年5月28日,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甲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甲公司破产程序。2012年10月17日,甲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拟向B公司发行股份购买B公司持有C地产项目,因C地产项目属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的房地产业务资产,其经营模式不可持续,且B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回避股东大会表决,组织违法投票、计票,甲公司中小投资者向监管部门举报。2014年9月,甲公司再度重组,重组方案要点如下:(1)甲公司向重组方D公司及其关联方共8人发行1.3亿股,购买D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的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100%的股权,重组完成后D公司将成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股权过户完毕后,乙股份有限公司将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专注于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最近3年净利润分别为3亿元、4亿元、5.2亿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B公司受让A公司所持股份入主甲公司时,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并说明理由。如果不触发,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是否仍有需要履行的义务 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重整计划要点(1)提出“经重整的甲公司仍为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重整计划的表决是否需要设立出资人组 并说明理由。(4)股东大会表决甲公司向B公司发行股份购买B公司持有C地产项目时,B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需要回避表决 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2014年重组方案是否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并说明理由。(6)根据甲公司2014年的重组方案,乙公司的主体资格、最近3年盈利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 并说明理由。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乙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甲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0亿元。为了解决甲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多次磋商,丙公司提出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得到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高度认可。2020年3月1日,三方拟订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价25亿元出售给乙公司;(2)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40%的股份作价25亿元协议转让给丙公司;(3)丙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丁公司100%的股权作价35亿元协议转让给甲公司;(4)丙公司承诺5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丁公司为2015年4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3000万元和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丁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6亿元。2020年3月10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1)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25亿元;(2)丙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丙公司应当于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公司支付5亿元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乙公司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指出了该协议中存在的不符合规定之处,乙公司与丙公司协商后对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2020年5月18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除乙公司回避表决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32%,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22%。会议结束后,在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王某要求甲公司董事会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被甲公司董事会拒绝。2020年7月14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丁公司的事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一致通过了该项决议。甲公司和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戊银行对甲公司享有一笔2020年12月3日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的合并通知后,2020年7月20日,戊银行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2020年9月,甲公司完成对丁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丁公司的注销登记时,公司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张某以丁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注销登记。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2020年5月18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临时股东大会能否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拒绝回购王某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4)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的净利润指标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6)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的所有剩余股份发出收购要约?并说明理由。(7)甲公司拒绝戊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8)张某提出丁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登记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为国内上市公司,是一家玩具制造商。甲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欧洲拥有众多子公司(占其子公司总数的 80%)。甲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的有关负债明细情况如下:要求:近期人民币处在贬值通道,当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均贬值 9%时,计算甲公司因负债所面临的损失金额。
甲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其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收购另一公司乙,以下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包括()。A、甲公司职工监事,其在甲公司筹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一个月至今仍在非洲出差B、甲公司的财务投资人委派的董事,该董事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参与该次重大资产重组C、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投资公司的财务总监D、乙公司财务总监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股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 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这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 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经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和3%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乙、戊、辛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股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 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这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 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经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和3%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9年3月1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其部分要点如下: (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 (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 (3)B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用于向A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A将受让的乙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作为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 (5)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100%股份后,将乙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乙公司,甲公司改名为乙公司。 2009年3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A回避表决和一名持股3%的股东C投票反对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C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A持有的甲公司35%的股份,B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12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9年3月23日,B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承诺期限截止日为2009年4月24日。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月1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4月6日,B宣布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股东D于3月30日宣布接受了B发出的收购要约,但因B变更了收购要约的价格,D于4月22日宣布撤销对收购要约的接受。 2009年5月14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C)或者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5月15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 2009年5月18日,C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2009年6月30日,甲公司完成对乙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乙公司的注销手续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张某以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注销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C于5月18日要求甲公司回购其股份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假如不考虑其它因素,以下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再融资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2008年不符合公开发行条件,2009年1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0年12月可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Ⅱ乙公司2009年1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0年12月可以进行配股 Ⅲ丙公司2007年2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09年可以进行公开增发股票 Ⅳ丁公司2008年1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09年12月可以非公开发行股票AⅠBⅡ、ⅢCⅢ、ⅣDⅡ、Ⅲ、ⅣEⅠ、Ⅱ、Ⅲ、Ⅳ
问答题甲公司(水泥生产企业)于2005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乙国有独资公司(由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甲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0亿元。 为了解决甲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2013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经协商,拟订了资产重组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价25亿元出售给乙公司;(2)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40%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3)丙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丁公司(计算机软件企业)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甲公司,作价35亿元。 2013年6月20日,在未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的情况下,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乙公司与丙公司直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1)每股转让价格为2013年6月20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5%,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40亿元;(2)丙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丙公司应当于2013年6月25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亿元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2013年7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重组事项。除乙公司回避表决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32%。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22%。会议结束后,在表决时投反对票的王某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乙公司持有的甲公司40%的股份,丙公司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约收购豁免申请,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48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甲公司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请说明理由。 (2)根据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拟订的资产重组方案,该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乙公司是否应当回避表决?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能否通过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请分别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拒绝回购王某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请说明理由。 (5)在未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的情况下,乙公司与丙公司直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请说明理由。 (6)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以及保证金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7)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丙公司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请说明理由。
多选题甲公司在实施对乙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过程中,下列与甲公司构成-致行动人的有()。A丙公司是甲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B为甲公司实施收购行为提供融资安排的丁银行C张某是甲公司财务总监的姐夫,其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5000股D甲公司董事陈某,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10000股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股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 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这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 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经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和3%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甲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为4亿元,净资产为0.9亿元,甲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亿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甲公司在2019年10月发生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Ⅰ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Ⅱ 甲公司出售对丙公司的全部股权,出售前持有丙公司70%的股份,丙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亿元Ⅲ 甲公司将部分资产出售给乙公司,出售的资产在2018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5%Ⅳ 2018年11月,甲公司购买丁公司的非股权资产,该项资产净资产账面值和成交金额都为0.4亿元,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该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甲公司购买丁公司的非股权资产,该项资产净资产账面值和成交金额都为0.3亿元Ⅴ 因经营亏损,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协议,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委托戊公司经营,经营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收取固定费用,协议期间甲公司不得收回资产AⅠ、Ⅱ、ⅣBⅠ、Ⅱ、ⅤCⅡ、Ⅳ、ⅤDⅠ、Ⅲ、Ⅳ、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