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某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承担向王某借款2000元不还的民事责任。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也比较简单。因此,派出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足,只派了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因案件简单,该名审判员就简化案件审理的步骤、方式,未按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而只是将加盖了某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根据上述情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只派一名审判员审理B简化案件审理程序C未公开宣判D判决书上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单选题
王某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承担向王某借款2000元不还的民事责任。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也比较简单。因此,派出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足,只派了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因案件简单,该名审判员就简化案件审理的步骤、方式,未按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而只是将加盖了某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根据上述情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只派一名审判员审理
B
简化案件审理程序
C
未公开宣判
D
判决书上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参考解析
解析: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的案件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结果一律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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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不能适用调解制度?( )A.美国人汤姆到中国来旅游,与王某发生纠纷,王某将其打伤,汤姆遂起诉到人民法院B.齐某申请法院向其债务人唐某发出支付令的案件C.王某的妻子赵某因为练气功不当而导致精神失常,现王某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赵某无民事行为能力D.法院判决李某应向何某还款,李某接到判决既不上诉也不还钱,于是何某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提请法院对李某的汽车进行拍卖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履行债务,现李某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某有权( )。A.请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C.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D.请求王某或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和钱某不得离婚。3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王某又向法 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A.依法审理 B.不予立案C.驳回起诉 D.不予受理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的是买卖关系而非借贷关系。但王某仍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违反了自愿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案件发回重审,此时应该适用简易程序C:王某欠李某5万元,有字据为证,王某自己也承认,但是就是不还钱。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于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所以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甲申请宣告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法官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不能适用 调解制度?( ) A.美国人汤姆到中国来旅游,与王某发生纠纷, 王某将其打伤,汤姆遂起诉到人民法院B.齐某申请法院向其债务人唐某发出支付令的案件C.王某的妻子赵某因为练气功不当而导致精神 失常,现王某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赵某无民事行为 能力D.法院判决李某应向何某还款,李某接到判决既 不上诉也不还钱,于是何某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 法院对李某的汽车进行拍卖
被害人王某向县公安机关控告刘某强奸,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了该案。后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该案中哪些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A:公安机关撤销该案B:人民法院受理该案C: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D: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王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王某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承担向王某借款2000元不还的民事责任。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也比较简单。因此,派出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足,只派了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因案件简单,该名审判员就简化案件审理的步骤、方式,未按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而只是将加盖了某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根据上述情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只派一名审判员审理B、简化案件审理程序C、未公开宣判D、判决书上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不愿与李某在法庭上相见,遂委托张某代为诉讼。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王某特别授权?()A、同意李某只归还本金,不再支付利息B、同意李某再推迟3个月还清借款C、向合议庭提交李某写的借条D、提起上诉
福建省武平县王某,向同乡林某借了13000元现金,答应一个月还清。一个月后,林某多次向王某讨债,王总是借故不还,甚至将上门讨债的林某痛打一顿。林某无奈将王某告到法院。武平县法院受理此案,王某不得不向法院承认借款未还的事实,并在一周内偿还给林某13000元借款和利息,同时承担了该案全部诉讼费得到600元。请你根据所学的知识,谈谈此案例说明了什么?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对于王某与程某的离婚案件,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黄某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多选题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A人民法院和刘或王某之间B李某和王某之间C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D刘某和张某之间
问答题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本案中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本案中由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驳回王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多选题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单选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赵某持有的一幅名画为自己所有,要求法院判决赵某予以返还。法庭审理过程中丁某赶到,提出该名画其实是丁某借给王某的,要求法院判决赵某将名画返还给丁某而不是王某,本案中丁某的地位是(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王某的诉讼代理人D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
问答题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法院是否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为什么?
多选题张某与王某同是世纪公司的股东,张某将世纪公司的资产转移至朋友开设的公司,以逃避履行对公司债权人李某的债务。王某虽然明确表示反对,但因其仅是小股东,故未能阻止张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对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和王某对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王某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张某追偿C李某可以向世纪公司请求赔偿,世纪公司赔偿后,王某可以请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D李某只能向世纪公司请求赔偿,世纪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张某追偿
单选题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已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问答题王某于1996年10月和余某(女)自愿登记结婚,后生有一子。2008年5月,王某在没有和余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陈某(女)从甲地来到乙市,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下一女。20010年8月,余某向乙市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王某与陈某犯重婚罪。2011年5月,该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余某提出附带民事请求,要王某赔偿因他犯重婚罪给她造成的精神损失2万元。法院的判决是:被告人王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陈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陈某的婚姻无效。另外,对余某的附带民事请求不予支持。问题:上述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单选题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口头提出了异议。则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应当向王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B王某拒绝签收支付令的,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留置送达C王某对支付令提出口头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支付令如果失效,7日内当事人李某未作表示,视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选题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多选题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不愿与李某在法庭上相见,遂委托张某代为诉讼。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王某特别授权?()A同意李某只归还本金,不再支付利息B同意李某再推迟3个月还清借款C向合议庭提交李某写的借条D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