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完毕机动车档案转出但尚未办理机动车转入前将机动车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不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建机动车档案。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完毕机动车档案转出但尚未办理机动车转入前将机动车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不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建机动车档案。
相关考题:
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档案管理岗应当整理档案资料,装订成册,注明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密封机动车档案,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请妥善保管,并于即日起三十日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不得拆封。”
有下列()情形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可以退档。A、机动车转出后登记证书丢失、灭失的B、签注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不准确,但属同一省、自治区管辖范围内的C、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据法律制定的地方性排放标准的D、档案资料齐全但存在登记事项有误、档案资料填写、打印有误或者不规范、技术参数不全等情况的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并已在原车辆管理所办理了转出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办结转出登记之日起()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入登记。A、10B、20C、30D、90
现机动车所有人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转出登记手续。A、10B、20C、30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