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根。A、1B、2C、4D、根据建筑物面积而定
三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根。
- A、1
- B、2
- C、4
- D、根据建筑物面积而定
相关考题: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A、18mB、20mC、22mD、24m
当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大于()平方;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大于()平方。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3条为强制性条文,该条文规定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专设”即指专门敷设,区别于建筑物的金属体,请问具体怎么执行?是否可优先执行第4.4.5条和第5.3.8条的规定?
填空题当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大于()平方;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大于()平方。
填空题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的要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