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不应大于( )。A.12B.18C.25D.30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不应大于( )。
A.12
B.18
C.25
D.30
B.18
C.25
D.30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专设引下线( )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 )m。A.不应大于2,不应大于5B.不应少于2,不应少于5C.不应大于2,不应少于5D.不应少于2,不应大于5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A、18mB、20mC、22mD、24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3条为强制性条文,该条文规定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专设”即指专门敷设,区别于建筑物的金属体,请问具体怎么执行?是否可优先执行第4.4.5条和第5.3.8条的规定?
填空题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的要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