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增加的离休费,是否可以计入一至两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A、可以B、不可以C、不一定
离休干部增加的离休费,是否可以计入一至两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 A、可以
- B、不可以
- C、不一定
相关考题: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给企业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费的通知》(劳社明电[2003]4号)规定:离休干部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费发放标准为省级1500元、厅级1300元、处级1000元、科级及以下( )元。 A、800B、900C、1000D、700
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的本人原标准工作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的本人原标准工作资作为生活补贴。A、两个月、一个半月B、两个月、一个月C、一个半月、一个月D、一个月、一个月
贵州省离退休干部有关待遇现行标准是()A、从2002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的特需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200元发给个人,新增加的300元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掌握。B、从2011年起,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C、从2008年1月起,我省有特殊困难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D、根据省委常委会议【1996】39号•纪要‣精神,凡实行目标管理、发放目标管理奖的单位,在给在职人员发放目标管理奖时,同时发给离退休人员年度生活补贴,其标准为在职人员目标管理奖的一半。
问答题凡是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均可作为计发生活补贴的基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