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管理公司内煤矿发生三次死亡1至2人事故的,给予区域管理公司正职()处理。A、降职B、免职C、撤职D、停职
区域管理公司内煤矿发生三次死亡1至2人事故的,给予区域管理公司正职()处理。
- A、降职
- B、免职
- C、撤职
- D、停职
相关考题:
《关于印发安监处长双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二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 )处理。 A、撤职B、免职C、行政记大过D、降职
《关于强化组织措施严格干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规定,季度累计发生3起重伤事故的,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处理,如事故发生在同一系统内同时给予分管领导撤职处理。 A、诫勉B、降职C、约谈D、免职
发生3年内同类同性质死亡事故,对发生的第一起同类同性质事故,死亡1人的,()A、给予分管领导(副总、副矿)行政撤职处分B、给予党政主要领导行政降职处分C、给予分管安全领导(副总、副矿)行政降职处分D、给予分管安全领导(副总、副矿)行政撤职处分
对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A、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B、对负次要和事故扩大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或开除处分C、对主要或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降职、降岗使用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D、对负事故责任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E、对管理该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F、对管理该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巨大的,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行政正职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依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高管人员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导致辖内发生重大经济案件和安全事故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辖内一年内发生职工重伤3人或死亡1人以上的案件或责任事故的,给予()处分。A、记过至撤职B、降职至开除C、降职至撤职D、警告至降职
单选题组织调整的方式不包括()。A停职检查B降职C撤职D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