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乙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以自己的名义为赡养其父母向丙借款2万元,离婚时该债务应认定为( ) A、甲的个人债务B、乙的个人债务C、夫妻共同债务D、甲父母的债务

在甲乙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以自己的名义为赡养其父母向丙借款2万元,离婚时该债务应认定为( )

A、甲的个人债务

B、乙的个人债务

C、夫妻共同债务

D、甲父母的债务


相关考题:

甲于1996年与乙登记结婚,1999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不用偿还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判决。”谢某虽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但债务发生在谢某与赵某结婚之后,即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且借款所购房屋是为夫妻共同居住之用,故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答案为C。

甲于2007年与乙结婚,结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5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甲与乙结婚,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两年后,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由()偿还。A:甲B:乙C:夫妻共同财产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甲于1997年与乙结婚,1998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6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

甲于1996年与乙登记结婚,1999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不用偿还

甲与乙于2000年结婚,甲、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003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9年甲、乙离婚。问:(1)甲乙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2)对于甲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甲和乙于2000年结婚,2002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与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20万元到期尚未偿还,则甲和乙离婚时对该笔欠款应如何处理( )A.作为甲的个人债务,由甲负责偿还B.债务随甲乙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C.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不足部分由乙偿还

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12万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C.甲有权依据已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财产的实际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