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A、4358.97元B、5100元C、2758.62元D、3400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A、4358.97元

B、5100元

C、2758.62元

D、3400元


相关考题: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取得首饰含税修理费2270元。假定当月没有发生其他购进业务,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A.4940.17B.5270C.7264.96D.7594.79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含税)1700元;“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戒指20枚,每枚新戒指的零售价格为3500元,每条旧戒指作价10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2500元;取得金项链修理费(含税)2270元。本期认证通过的增值税进项税为 21800元。(上述销售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A.-4940.17B.-9265.04C.-7264.96D.-7594.79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取得首饰修理费227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A.4940.17B.5270C.7264.96D.7594.79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取得首饰修理费227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A、4940.17 B、5270C、7264.96 D、7594.79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含税);取得首饰修理费2270元(含税),销售包金首饰15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元。 A. 5800B.6120C.5400D.6020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含税)1700元;“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戒指20枚,每枚新戒指的零售价格为3500元,每枚旧戒指作价1000元,每枚戎指取得差价款2500元;取得金项链修理费(含税)2270元。本期认证通过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18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上述销售价格均为含税价格)A.12534.96B.10354.96C.7264.96D.7594.79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A.2905.98元B.3400元C.3760.68元D.5100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元。A.2905.98B.3400C.3760.68D.5100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l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l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A.2905.98元B.3400元C.3760.68元D.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