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测定,某地区的化学产品市场份额为100亿元,甲化学产品生产公司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份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后会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此数额标准为( )。A.10亿元B.50亿元C.60亿元D.25亿元
经有关部门测定,某地区的化学产品市场份额为100亿元,甲化学产品生产公司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份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后会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此数额标准为( )。
A.10亿元
B.50亿元
C.60亿元
D.25亿元
相关考题:
第 33 题 经相关行业部门测算,某地区家具建材市场份额总量为1000亿元,该地区从事该行业的主要企业共有3家,甲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50亿元、乙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350亿元、丙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400亿元,关于该数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企业和乙企业可以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B.乙企业和丙企业可以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C.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可以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D.由于甲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不足l/l0,因此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某食品公司主要生产3种产品。甲产品销售量目前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5%,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60%,由于替代产品的出现,其市场份额在逐渐下降。乙产品销售量占国内市场份额的8%,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17%,市场需求量逐渐上升。丙产品由市场份额的10%迅速下降到3%,利润仅占公司利润总额的2%。乙、丙两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日趋激烈,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已比较困难。根据材料,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乙产品正处于其生命周期的成长阶段B.从该公司的产品组合看,公司缺乏后续支柱产品,应尽快开发新产品C.甲产品是该公司的明星类产品,乙、丙两产品是问题类产品D.公司应利用甲产品提供的利润,加大对乙、丙两类产品的宣传推广E.对甲产品,公司可以采取降低成本的方式,适当进行价格竞争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1%,即可推定甲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B.甲公司、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6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2%,则甲公司和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C.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则丙公司不应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D.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1%,则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个经营者不能被推定为占市场支配地位()。 A、明星公司生产的电熨斗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2B、蓝华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12C、红湖公司与丰格公司均主要生产体育服装,实力相当,其在体育服装市场份额合计为2/3D、芬河公司、华帝公司、繁星公司均主要生产装修漆类产品,三者在装修漆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但芬河公司产品只占三公司总份额的1/5,则不能推定芬河公司占市场支配地位
经相关行业部门测算,某地区家具建材市场份额总量为1000亿元,该地区从事该行业的主要企业共有3家,甲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50亿元、乙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350亿元、丙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400亿元,关于该数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企业和乙企业可以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B.乙企业和丙企业可以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C.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可以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D.由于甲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不足1/10,因此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经营者不能被推定为占市场支配地位?A.明星公司生产的电熨斗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2B.蓝华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12C.红湖公司与丰格公司均主要生产体育服装,实力相当,其在体育服装市场份额合计为2/3D.芬河公司与另两个公司均主要生产装修漆类产品,三者在装修漆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但芬河公司产品只占三公司总份额的1/9
某食品公司主要生产3种产品。甲产品销售量目前占国内市场份额的l5%,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60%,由于替代产品的出现,其市场份额在逐渐下降。乙产品销售量占国内市场份额的8%,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l7%,市场需求量逐渐上升。丙产品由市场份额的10%迅速下降到3%,利润仅占公司利润总额的2%。乙、丙两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日趋激烈,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已比较困难。根据材料,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经营者宋能被推定为占市场支配地位?A.明星公司生产的电熨斗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2B.蓝华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12 C.红湖公司与丰格公司均主要生产体育服装,实力相当,其在体育服装市场份额合计为2/3 D.芬河公司与另两个公司均主要生产装修漆类产品,三者在装修漆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但芬河公司产品只占三公司总份额也1/9
下列经营者集中案件,通常可以作为简易案件审查的是( )。A.在同一相关市场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两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均为12%B.在同一相关市场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两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之和仅为8%,但商务部认为该合并行为对消费者可能产生不利影响C.批发日用品的甲公司和零售日用品的乙公司合并,甲公司在相关日用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占有的份额为18%,乙公司在相关日用品零售市场占有的份额为22%D.甲建筑工程公司和乙汽车生产企业合并,两公司在各自主营业务相关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