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并说明理由。

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并说明理由。


相关考题:

本案中,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简要说明理由。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2】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持票人F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2)C公司如果承兑了该汇票,能否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3)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并说明理由。(4)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D公司背书所附条件是否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并说明理由。

2019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做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当年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票据法》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F公司可行使追索权的追索对象有哪些?这些被追索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2)C公司是否有当然的付款义务?并说明理由。(3)本题中,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并说明理由。(4)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

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付款人、金额为100万元、付款日期为2020年7月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2020年4月3日,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该汇票上以甲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甲公司将该汇票交付给乙公司财务人员孙某。孙某伪造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签章,以乙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丙公司对于孙某伪造汇票之事毫不知情。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该汇票上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并以此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向甲公司、乙公司和郑某行使追索权,均遭拒绝。后丙公司知悉孙某伪造汇票之事,遂向孙某行使追索权,亦遭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郑某在该汇票上未记载保证日期,保证日期为哪一天?并说明理由。(2)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4)郑某是否应当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5)孙某是否应当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2019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为付款人。2019年6月22日,乙公司在该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于当年7月7日向甲公司提示承兑,甲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并出具了拒绝承兑的证明。D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提供的保证中,被保证人和保证日期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2)D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假设D公司按期提示承兑,被拒绝承兑后应如何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2019年6月6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甲公司为付款人。2019年6月22日,乙公司在该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甲公司提示承兑,甲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并出具了拒绝承兑的证明。D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保证日期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2)D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假设甲公司依法承兑,如果甲公司拒绝D公司的付款请求,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4)假设甲公司依法承兑,则D公司最迟应于何时向甲公司提示付款?并说明理由。

2018年5月20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6个月付款且经丙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6月20日,乙公司为支付技术服务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乙公司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7月20日,丁公司为支付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要求提供担保,己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11月25日,戊公司向丙公司提示付款,丙公司以其与甲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为由拒绝付款,并出具了拒绝证明。考虑到乙公司实力最为雄厚,戊公司首先向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乙公司拒绝。11月27日,戊公司又向己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己公司仅同意支付汇票金额,拒绝支付利息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戊公司11月25日提示付款是否属于逾期提示付款?并说明理由。(2)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并说明理由。(4)己公司拒绝支付利息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