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自认的效力。

简述自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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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出的方式为标准,自认可分为()A、全部自认与部分自认B、明示自认与默示自认C、完全自认与附条件自认D、当事人自认与诉讼代理人自认

下面对当事人自认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可以在一审判决前撤回自认B.自认一旦被撤回,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自行恢复C.自认一经作出就对双方当事人及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D.自认是一方当事人作出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个共同诉讼人自认的效力自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

8、在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个共同诉讼人自认的效力自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