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下称钻井公司)、香港某公司(下称香港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钻井公司和香港公司)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问:本案应如何处理?请分析理由。

201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下称钻井公司)、香港某公司(下称香港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钻井公司和香港公司)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问:本案应如何处理?请分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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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王某向银行借款10万元,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到期偿还,向银行申请取得同意以新贷偿还旧贷(借新还旧),并由好友周某提供保证担保,但均未告知周某新借款的真实用途,周某如何承担保证责任?A.周某应当承担全部保证责任B.周某不承担保证责任C.周某承担一半的保证责任D.周某只对贷款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的是买卖关系而非借贷关系。但王某仍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违反了自愿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的是买卖关系而非借贷关系。但王某仍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违反了自愿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2017年3月20日,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王某提供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息30万元。3月25日,张某通过银行向王某转账100万元,款项实时到达王某的账户。同时,为借到这笔款项,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价值40万元的珠宝一套和价值60万元的小汽车向张某设立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年4月1日,王某又向李某借款20万元,以该套珠宝向李某质押,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王某将珠宝交付给李某占有。同年5月1日,王某将小汽车转让给赵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但约定6月1日王某再将小汽车交付给赵某。但5月10日,王某又因向钱某借款10万元将该小汽车质押给不知情的钱某,并交付给钱某占有,随后钱某将10万元转至王某的账户。现各项借款到期,王某均无力清偿,各债权人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珠宝在李某占有期间,因李某保管不善已经丢失;小汽车在钱某占有期间因钱某原因发生损坏,钱某将小汽车送至甲汽车修理店维修,因未支付相关维修费用5万元,小汽车目前被甲汽车修理店留置。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和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并说明理由。(2)张某是否取得珠宝和小汽车的抵押权 并说明理由。(3)李某丢失珠宝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并说明理由。(4)赵某是否已经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并说明理由。(5)如果法院将小汽车拍卖得款50万元,甲汽车修理店、钱某、赵某、张某是否有权对小汽车拍卖所得价款提出优先受偿 如果可以,请指明具体的优先受偿额度(不考虑相关债权利息)。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款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