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某研究所工程师王某,从同乡郑某处得知某机械厂研制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未获成功。基于自己的兴趣,王某在该控温器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自筹资金,在自己家中的电冰箱上进行分析,开始研制一种新型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在此过程中,郑某曾为王某购买元器件及完成其他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同年10月,王某的样机经专家证明基本达到了设计效果,11月,王某在研究所未下达任务的情况下,征得所领导的同意,主动邀集龚某、朱某等三人组成对口研制小组,进一步完善样机的功能,并着手申请生产场地的准备工作。2000年4月,王某所在研究所以职务发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00年5月,专利局对电冰箱电子控温器专利申请予以公告。王某见到后,于6月7日向该研究所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更改专利申请文件中认定的职务发明的错误。2001年5月,专利局在未接到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授予某研究所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以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权号为5666,设计人为王某、郑某、龚某、朱某。王某对此不服,准备请律师替其申诉。要求:(1)本案争议的实用新型专利应归谁所有?(2)王某、郑某、龚某、朱某等四人中谁具备设计人的资格?(3)王某可以采取什么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99年5月,某研究所工程师王某,从同乡郑某处得知某机械厂研制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未获成功。基于自己的兴趣,王某在该控温器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自筹资金,在自己家中的电冰箱上进行分析,开始研制一种新型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在此过程中,郑某曾为王某购买元器件及完成其他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同年10月,王某的样机经专家证明基本达到了设计效果,11月,王某在研究所未下达任务的情况下,征得所领导的同意,主动邀集龚某、朱某等三人组成对口研制小组,进一步完善样机的功能,并着手申请生产场地的准备工作。

2000年4月,王某所在研究所以职务发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000年5月,专利局对电冰箱电子控温器专利申请予以公告。王某见到后,于6月7日向该研究所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更改专利申请文件中认定的职务发明的错误。2001年5月,专利局在未接到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授予某研究所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以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权号为5666,设计人为王某、郑某、龚某、朱某。王某对此不服,准备请律师替其申诉。

要求:

(1)本案争议的实用新型专利应归谁所有?

(2)王某、郑某、龚某、朱某等四人中谁具备设计人的资格?

(3)王某可以采取什么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考题:

下列证据中,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的有()。. A.证人听王某讲的某犯罪事件是李某所为的证言B.现场提取的毛发C.带血迹的凶器D.被害人从朋友张某处得知犯罪人是甲某的陈述

王某与张某签订销售50台电冰箱的合同,张某已经支付预付款。但当王某向张某交付时,张某以目前市场价格实在太低无从获利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王某返还预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提存这批电冰箱后应及时通知张某B.提存费用应由王某承担C.张某领取提存的电冰箱之时,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消灭D.王某可以拍卖电冰箱,而提存价款

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王某(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问:王某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 )A.王某的监护人B.某研究所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王某的监护人适当分担D.主要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

(五)王某在甲研究所长期从事饮水处理技术及其设备的研制工作。2000年7月,王某利用研究所有关图纸、资料,独自设计了一种饮水净化机。2001年10月,王某辞职到乙矿泉设备厂工作,同年11月乙矿泉设备厂利用王某带来的技术试制成功该饮水设备,并少量投入生产。2002年6月,甲研究所就“矿泉水制造方法及其装置”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对此,王某和乙厂提出异议。请回答以下问题: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而不是王某和乙厂的理由是( )。A.王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B.王某完成发明主要利用了甲研究所的物质技术条件C.乙厂研制的该产品是王某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所以不能获得专利申请权D.王某与甲研究所就专利申请权没有达成协议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A.郑某B.王某C.郑某的父母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在打工期间,刘某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A.郑某 B.王某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36、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10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阻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责任人是()A.郑某及其监护人B.王某和学校C.郑某和学校D.王某及其监护人

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10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阻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责任人是()A.郑某及其监护人B.王某和学校C.郑某和学校D.王某及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