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3月25日,宏润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项加工劳务,劳务成本为15 000元,共收取加工费为26 325元(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加工劳务实现的营业利润为( )元。A. 11 325 B. 7 500 C. 3 825 D.22 500
宏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3月25日,宏润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项加工劳务,劳务成本为15 000元,共收取加工费为26 325元(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加工劳务实现的营业利润为( )元。
A. 11 325 B. 7 500 C. 3 825 D.2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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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2012年四川省会计从业《会计基础》命题预测试卷(1)第1大题第2小题如何解答?【题目描述】18、宏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3月25日,宏润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项加工劳务,劳务成本为15 000元,共收取加工费为26 325元(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加工劳务实现的营业利润为()元。A. 11 325B. 7 500C. 3 825D.22 5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20638.80B.21060C.22932D.23400
2005年5月28日,润丰(集团)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称润丰上海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鲁宏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公告,声明已持有鲁宏公司普通股5%以上上市股份。实际上截止到9月29日,润丰上海公司与其关联企业A公司、C公司已分别持有鲁宏公司股份4.47%、4.15%、1.49%,总计10.47%。公告当日,润丰上海公司继续下单扫盘。其关联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股票112.38万股卖给宝安上海公司,26.16万股卖给其他股民。收市时,三公司持有鲁宏公司股份已达16.68%。据此,润丰上海公司要求鲁宏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10月4日,润丰上海公司再次公告,称其已持有股份达15.68%。10月6日,又买入2.87%股份。至此,润丰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共持有鲁宏公司股份19.8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1)什么是上市公司收购?本案中润丰上海公司收购鲁宏公司股份采用了哪一种方式?(2)本案中,润丰上海公司有哪些违规行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7月28 日,甲公司以一项设备换人乙公司一批A材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105000元;乙公司A材料的公允价值为1 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假定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公司向对方支付银行存款5750元。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换入A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元。A、109900B、105000C、110750D、9205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A.20 638.80B.21 060C.22 932D.23 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宏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3月25日,宏润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项加工劳务,劳务成本为15000元,共收取加工费为26325元(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加工劳务实现的营业利润为( )元。A.11325B.7500C.3825D.225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0,1/0,n/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20 638.80B.21 060C.22 932D.23 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则甲公司因该笔销售业务确认的销售收入为:A、180000元B、180600元C、179320元D、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