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要约的法律效力.

简述要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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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 A.要约生效B.要约撤销C.要约撤回D.要约邀请

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 A.要约生效B.要约发出C.要约撤回D.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 A.要约开始发生法律效力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C.要约开始丧失法律效力D.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是指() A.在承诺发出之后,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B.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C.在承诺发出之前,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D.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是( )。A.新要约B.要约撤回C.要约撤销D.承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 )。A.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B.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C.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D.于要约生效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关于要约撤回的叙述,错误的是()。A.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可以撤回B.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C.撤回要约的通知可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D.撤回要约的通知可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的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A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B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C必须经过司法部门公证后,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D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