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甲男于2006年5月在中国云南丽江观光旅游期间结识了中国公民乙女,双方于2006年8月赴加拿大办理了结婚手续。2007年3月,乙女以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为诉由,向其出国前住所地的云南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问受理案件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实体法及程序法处理该离婚案件?( )A.我国的实体法及程序法B.我国的实体法、加拿大的程序法C.加拿大的实体法、我国的程序法D.加拿大的实体法及程序法
加拿大公民甲男于2006年5月在中国云南丽江观光旅游期间结识了中国公民乙女,双方于2006年8月赴加拿大办理了结婚手续。2007年3月,乙女以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为诉由,向其出国前住所地的云南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问受理案件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实体法及程序法处理该离婚案件?( )
A.我国的实体法及程序法
B.我国的实体法、加拿大的程序法
C.加拿大的实体法、我国的程序法
D.加拿大的实体法及程序法
相关考题:
我国法律对涉外离婚以()法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诉讼,由我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在实体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程序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离婚诉讼,由我国以外的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A.婚姻缔结地B.法院地C.婚后居住地D.一方户籍所在地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乙(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A.美国法B.中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 加拿大公民甲男于2006年5月在中国云南丽江观光旅游期间结识了中国公民乙女,双方于2006年8月赴加拿大办理了结婚手续。2007年3月,乙女以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为诉由,向其出国前住所地的云南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问受理案件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实体法及程序法处理该离婚案件?()A.我国的实体法及程序法B.我国的实体法、加拿大的程序法C.加拿大的实体法、我国的程序法D.加拿大的实体法及程序法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我国法律对涉外离婚以()法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诉讼,由我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在实体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程序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离婚诉讼,由我国以外的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A、婚姻缔结地B、法院地C、婚后居住地D、一方户籍所在地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A、美国法B、中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单选题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乙(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A美国法B中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单选题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于1993年在中国结婚,后甲留学加拿大并于加拿大某公司工作。1997年,甲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提起离婚诉讼,乙得知后也委托律师在中国其住所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关于离婚的条件问题应当适用中国法,但有关财产分割问题,应当适用财产所在地法B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关于离婚的条件及财产分割问题,都应适用中国法C由于加拿大法院先行受理,因此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D如果中国法院先行受理,可以行使管辖权,但有关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问答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问答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试问:(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多选题下列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法律效力上,实体法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B在法律效力上,程序法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C在两者的效力地位上,程序法优先D在两者的效力地位上,实体法优先
问答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