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人是如何认识“法学”的()A、将法律规则适用具体个案获得正当法律决定是一门技艺,这就是法学B、这种技艺具有专门性C、这种技艺具有合法性D、这种技艺具有合理性

古罗马人是如何认识“法学”的()

A、将法律规则适用具体个案获得正当法律决定是一门技艺,这就是法学

B、这种技艺具有专门性

C、这种技艺具有合法性

D、这种技艺具有合理性


相关考题:

自然法学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A.所有残暴的法令根本不能称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会中通过的规则而已B.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C.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D.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

社会法学派的庞德认为()A.命令是法的全部要素B.法就是由规则构成的C.法的要素包括规则、政策和原则D.法律包括律令、技术和法律理想

关于法律规则的确定性,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A.规范法学派(以凯尔森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派或称纯粹法学派)强调法律规则的确定性B.法律规则具有绝对的确定性C.法律规则之所以要有确定性是因为规则需要被重复适用,并通过这种确定性保障法的稳定与安全D.立法者应追求法律规则之最大限度的确定性

自然法学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A.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B.所有残暴的法令根本不能被称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会中通过的规则而已C.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D.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

、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不知该如何适用的情况,以下哪种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当该法官找不到任何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时,才可以适用法律原则B、除非为了实现正在处理的个案的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C、如果这个法官找不到更强的理由,那么他就不能直接适用法律原则D、如果可以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则规定的不是很合理,法官可以不用法律规则而用法律原则处理案件

自然法学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A、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B、所有残暴的法令根本不能称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会中通过的规则而已C、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D、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

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法律原则相对抽象,法律规则较为具体B.法律原则适用范围有限,法律规则适用范围较大C.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在具体的适用中可能会进行轻微的调整进而适用D.在作用上,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具有更大的显示性特征

★★ 自然法学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A.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B.所有残暴的法令根本不能被称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会中通过的规则而已C.自然法是正当的理性准则D.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

现代法理学一般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对于法律原则在案件中的适用,下列说法哪一或哪些是正确的?( )A.关于某一案件,法律有具体规定,但适用该具体规定与适用法律原则均能获得同一结论时,应当适用法律原则B.只有在法律规则无法解决纠纷的情形下,才可通过各种方法求助于法律原则C.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能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D.适用法律原则必须要提出比适用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不得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