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丰的儿子赵小澜在该遗产纠纷诉讼中地位如何?( )A.共同原告B.第三人C.不列为当事人D.案外人

赵丰的儿子赵小澜在该遗产纠纷诉讼中地位如何?( )

A.共同原告

B.第三人

C.不列为当事人

D.案外人


相关考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2003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2005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达商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赵被推举为合伙负责人。2005年3月,通达商场与昌泰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的负责人赵为原告B.核准登记的字号“通达商场”为原告C.赵、钱、孙、李为共同原告D.赵、钱、孙、李和“通达商场”为共同原告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5~99 题:赵丰有父母(均系农民)、配偶展鸣玉(图书管理员)和儿子赵小澜(工程师)、女儿赵小溪(歌唱演员)各一人。赵丰去世,留有住房(私房)1间,存款2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1架。赵丰生前立有遗嘱,房产归妻子和儿女所有,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另有2000元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现赵丰的女儿赵小溪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赵丰的父母皆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审理中发现赵丰还有2000元债务未还。诉讼开始,赵丰的儿子赵小澜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感情为由,不愿参加诉讼。第 95 题 赵丰的遗嘱( )。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D.无法确定

赵丰的父母能否实际分得遗产?( )A.不能分得遗产,因赵丰的遗嘱中未给其父母遗产份额B.不能分得遗产,因赵丰的父母无继承权C.能实际分得遗产,因赵丰的父母为农民而且年迈无生活来源D.即使赵丰的遗产不足清偿赵丰的债务,赵丰的父母仍可以分得遗产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E.乙在诉讼中的地位既非原告,也非被告

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死之后遗有房屋6间。乙乘丙外出之机,将房屋全部卖给丁,后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A.必要的共同原告B.普通的共同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孙某的大儿子张甲与二儿子张乙为遗产继承诉讼至法院,在诉讼中张某的女儿孙丙得知后也要求参加诉讼继承遗产。关于孙丙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共同原告D.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