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申请“大汤”商标注册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乙饭店已经申请对“大汤”商标进行注册,因此应受法律保护 B.“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对“大汤”包子申请注册商标享有优先权 C.“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该商标,无需申请注册 D.商标局应驳回张某与乙饭店申请的“大汤”商标
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申请“大汤”商标注册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乙饭店已经申请对“大汤”商标进行注册,因此应受法律保护 B.“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对“大汤”包子申请注册商标享有优先权 C.“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该商标,无需申请注册 D.商标局应驳回张某与乙饭店申请的“大汤”商标
相关考题:
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就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劳动合同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1个月后来办手续。1个月以后,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饭店根据其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第18条“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五年……”的规定则认为:张某与饭店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至少还应与饭店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张某不再为饭店服务,则应赔偿饭店培训费1200元。(该《饭店员工须知》是在该饭店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一年零九个月时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及实施之前,既没有征求过工会的意见,也没有征求职工本人的意见,纯属饭店单方面的意见。)在此之后,张某又多次与饭店交涉,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要调离,必须交齐1200元培训费,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向父母求助,凑齐了1200元,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张某无法接受,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给予公正处理。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1)《饭店员工须知》第18条对张某是否有约束力?(2)张某能否终止与饭店的劳动合同?(3)张某是否负有赔偿饭店培训费的义务?
张某是甲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甲公司的安排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出了一项新技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C.专利申请权归张某D.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和乙公司
旅客张某投宿乙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10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服务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二天下午,张某凭取物牌去取密码箱,发现已被他人领走。张某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拒绝。遂起纠纷。对此案判断错误的是;( )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张某个人承担部分损失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张某全部损失C.保管合同无效,饭店酌情给予张某补偿D.保管合同不成立,饭店酌情给予张某补偿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1~5题: 2001年1月,乙饭店与张某签订合作经营饭店协议,聘请张某为该店厨师。同年3月,乙饭店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大汤包子第四代传人张某”为内容牌匾。其中“大汤”为大字,其余为小字。该店自2001年3月起经营包子,并将“大汤”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此时,多年经营大汤包子的甲饮食公司(1990年12月取得“大汤”牌商标注册证),发现乙饭店及张某的行为后,即向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张某和乙饭店辩称,制作悬挂的牌匾是对张某个人身份的宣传,且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甲公司因其注册商标已经超过有效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甲饮食公司是否享有“大汤”牌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饮食公司享有“大汤”商标专用权 B.甲饮食公司对“大汤”商标享有优先权 C. 甲饮食公司的商标未注销 D.甲饮食公司的商标已注销
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饭店的行为构成侵权 B.张某与乙饭店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C.“大汤”商标有效期已满,任何人均可使用 D.“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大汤”的牌匾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饭店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A.王某B.王某、李某和张某C.蔷薇饭店D.李某和张某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饭店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A.王某B.王某、李某和张某C.蔷薇饭店D.李某和张某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2年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至少还应续签3年,如果张某不续签,则应赔偿培训费1200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因张某是该饭店员工,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对张某具有约束力,张某应赔偿1200元后方能解除合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B.张某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合同,饭店不得强迫张某缴纳1200元培养费,《饭店员工须知》中的规定因违背了《劳动法》而无效C.若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D.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3月2日,苏某为了庆祝自己和其他作者合著的新书大卖,邀请其他作者一起前往海河大饭店聚餐。前往饭店前,苏某在海鲜市场张某处购买了一只大海螺。后交给海河大饭店加工,厨师何某剥开发现海螺里有一颗橙色的椭圆形大珍珠。请问:珍珠归谁所有?A.苏某B.张某C.海河大饭店D.何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