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不考虑除增值税、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丁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丁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1)2008年1月,丁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丁公司购进一批工程物资,价款为 1 800万元,增值税为306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丁公司为建造该项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280万元,计税价格30

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不考虑除增值税、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丁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丁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8年1月,丁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丁公司购进一批工程物资,价款为 1 800万元,增值税为306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丁公司为建造该项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280万元,计税价格30


相关考题: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义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2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万元.A.90.0 B.100.0 C.118.3 D.120.0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90B.100C.118.3D.120

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M公司委托N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50万元,增值税额为25.5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95.5B.620C.770D.810

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M公司委托N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50万元,增值税额为25.5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95.5B.620C.770D.81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30 N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90.0B.100.0C.118.3D.120.0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8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实际成本为9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900B.1000D.1100D.1200

“营改增”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A.17% B.13%C.11% D.6%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和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12月1日,长江公司从外地购入甲材料1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200元,另发生运杂费600元(运费的增值税忽略不计),装卸费400元,各种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长江公司原材料的入账金额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