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破产重整制度的理论依据。
试论述破产重整制度的理论依据。
相关考题:
下列有关重整与破产清算制度比较说法错误的是()。A、重整程序的目的在于挽救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而破产程序的宗旨在于公平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B、重整原因不仅适用于已经具有破产原因的企业,也适用于那些因经营或财务困难将要出现破产原因的企业,而破产清算的开始则必须达到破产原因C、重整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提出,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主要是债权人D、重整程序的开始是债务人走向新生的起点,而破产清算程序要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即是其走向消灭的开始
(2012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下列关于重整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A.只有已经发生了破产原因时,才能提出重整申请B.债权人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的,该重整计划生效C.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以先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等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D.可以通过注销原破产企业的方式进行重整
(2015年)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B.破产重整期间,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C.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D.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2012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015年)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B.破产重整期间,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C.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D.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创业者应对破产制度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善用该制度来助力自己的创业,一个完整的破产制度主要包括()。A.破产和解制度B.破产清算制度C.破产重整制度D.破产债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