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到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

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到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


相关考题: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分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某年我国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我批商品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比样品低7%。我方失误在哪里?

我某纺织品贸易公司与英国外商订立了一个出口T恤的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不可撤消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对方开来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通知银行交单议付,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货款,接着,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我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我通知行突然接到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时,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如果发运不再议付该款项。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凭信用证付款,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由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时发货,以免影响对外信誉。()

我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14%、含油量为最低18%、杂质为最高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我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10%、含油量为最低20%、杂质为最高0.5%,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我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与芬兰客商签订了一份出口500公吨大豆的合同,合同规定:双线新麻袋包装,每袋50千克,外销价为每公吨200美元CIF赫尔辛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我公司按合同规定交货并凭全套结汇单据结汇。货到后芬兰客商来电称:我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不足500公吨,要求我方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公司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含油量最低为18%,水分最高为14%,杂质最高为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等级买卖B、凭标准买卖C、凭说明书买卖D、凭规格买卖

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江苏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电器至香港甲公司,再由甲公司转售给英国乙公司。运抵国应填报香港,最终目的国应填报英国。()

大豆:水份(最高)14%,含油量(最低)18%,杂质(最高)1%;不完善粒(最高)7%。指出这是以何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的()。A、凭样品的买卖B、凭商标的买卖C、凭规格的买卖D、凭等级的买卖

单选题我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14%、含油量为最低18%、杂质为最高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单选题某外贸公司出口铁矿砂一批,合同规定数量为“ABOUT10000MT”,根据《UCP600》的解释,我出口公司最大的交货数量为()A11000MTB10000MTC9000MTD10500MT

问答题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我某外贸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商品,国内收购价每公斤1.1元人民币,另加其他费用10%。出口外销价为每公吨146美元FOBC2%上海。试计算该批商品的出口换汇成本是多少?

问答题我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与芬兰客商签订了一份出口500公吨大豆的合同,合同规定:双线新麻袋包装,每袋50千克,外销价为每公吨200美元CIF赫尔辛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我公司按合同规定交货并凭全套结汇单据结汇。货到后芬兰客商来电称:我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不足500公吨,要求我方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单选题我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10%、含油量为最低20%、杂质为最高0.5%,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问答题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到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

单选题大豆:水份(最高)14%,含油量(最低)18%,杂质(最高)1%;不完善粒(最高)7%。指出这是以何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的()。A凭样品的买卖B凭商标的买卖C凭规格的买卖D凭等级的买卖

问答题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问答题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至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 000英镑的损失。请问:该出口公司是否该赔偿损失

判断题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A对B错

判断题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A对B错

单选题某公司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含油量最低为18%,水分最高为14%,杂质最高为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等级买卖B凭标准买卖C凭说明书买卖D凭规格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