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相关考题:

某外商来电要求我国A企业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量14%、不完善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条件下,我国A企业可以接受。()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分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大豆籽粒按大小可分为三级,以( )为中粒。A.20克B.25克C.14-20克D.14克以下

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此交易最终是否达成?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下列品质规定方法,正确是()。A、东北大豆水分含量15%,含油量18%,含杂质1.5%,含不完善粒8.5%B、柳酸甲醇,按英国药典规定C、9371中国绿茶特珍一级D、木薯片,大路货,水分18%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中国大豆,水分14%,含油量18%”有利于明确货物品质,是正确的。()

我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14%、含油量为最低18%、杂质为最高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大豆籽粒按大小可分为三级,以()为中粒。A、20克B、25克C、14-20克D、14克以下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外商5月12日来电是否真正的接受?为什么?

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要求含油量20%,含水分15%,不完善粒6%,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大豆中粒种的百粒重为()A、14克以下B、14-20克C、20-25克D、25克以上

某公司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含油量最低为18%,水分最高为14%,杂质最高为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等级买卖B、凭标准买卖C、凭说明书买卖D、凭规格买卖

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大豆:水份(最高)14%,含油量(最低)18%,杂质(最高)1%;不完善粒(最高)7%。指出这是以何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的()。A、凭样品的买卖B、凭商标的买卖C、凭规格的买卖D、凭等级的买卖

判断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中国大豆,水分14%,含油量18%”有利于明确货物品质,是正确的。()A对B错

单选题我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的水分为最高14%、含油量为最低18%、杂质为最高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买卖

判断题某外商来电要求我方提供大豆,要求按含油量20%,含水分15%,不完善粒6%,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A对B错

判断题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要求含油量20%,含水分15%,不完善粒6%,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A对B错

单选题下列品质规定方法,正确是()。A东北大豆水分含量15%,含油量18%,含杂质1.5%,含不完善粒8.5%B柳酸甲醇,按英国药典规定C9371中国绿茶特珍一级D木薯片,大路货,水分18%

单选题大豆:水份(最高)14%,含油量(最低)18%,杂质(最高)1%;不完善粒(最高)7%。指出这是以何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的()。A凭样品的买卖B凭商标的买卖C凭规格的买卖D凭等级的买卖

问答题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外商5月12日来电是否真正的接受?为什么?

问答题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国某出口商于7月27日向外商发盘提供某商品,规定8月2日复到有效。7月28日外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降价5%。此时,该商品国际市场行情上涨,外商又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7月27日发盘的条件。请分析我方应如何处理并具体说明理由。

判断题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A对B错

判断题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A对B错

单选题某公司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含油量最低为18%,水分最高为14%,杂质最高为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等级买卖B凭标准买卖C凭说明书买卖D凭规格买卖